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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眼案輕判檢上訴⋯村民:這才對!女店員暫無重返職場計畫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楊姓男子不滿抽菸被勸離,挖眼暴打女店員,一審遭判合併執行5年。(圖/資料畫面)

▲楊姓男子不滿抽菸被勸離,挖眼暴打女店員,一審遭判合併執行5年。(圖/資料畫面)

去年9月挖眼案震驚社會,一名屏東高樹鄉潘姓女店員制止在店外抽菸的楊男,因而被痛毆攻擊,甚至遭徒手挖眼;屏東地方法院(14)日一審判決出爐,依重傷害等罪判處合併執行5年刑期,檢方不服於昨(28)日提出上訴,新南村村長張吉源直呼:「這才好啊!不然5年判太輕」。而當時慘遭楊男攻擊的潘姓女店員,下個月將進行第30次心理諮商,據悉,潘女目前暫無重返職場的計畫。

在超商上班的潘姓女店員,在去年9月26日6時許,制止在店外抽菸的楊姓男子,沒想到這個舉動竟導致她被痛毆、挖眼,差點失明。楊男於同日近9時再次進入店內,將潘女壓制在地痛毆,並以右手手指挖雙眼,導致潘女頭部外傷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及左眼窩骨骨折及結膜傷口之傷害。

事後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楊男在2021年6月就曾經持菜刀攻擊老婦,遭強制送醫治療,8月中旬才出院,事隔1個半月,又再次攻擊潘姓女店員;檢方當時依殺人未遂罪及重傷未遂罪,移送屏東地方法院。這個月14日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變更法條,楊男涉重傷害等2罪,一審應合併執行5年刑期。

新南村村長張吉源聽到檢方上訴直呼:「這才好啊,5年判太輕」。(圖/資料畫面)

▲新南村村長張吉源聽到檢方上訴直呼:「這才好啊,5年判太輕」。(圖/資料畫面)

判決結果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屏東地檢署28日提起上訴。新南村村長張吉源直呼:「這才好啊」,他說,原本這樣真的判太輕了,居民一聽到都氣炸,最擔心的就是只關5年,那放出來後是否政府有地方安置,不然又要活在恐懼之中,檢方提上訴才是對的。

潘姓女店員下個月將進行第30次心理諮商,目前尚無重返職場計畫。(圖經當事人同意拍攝/高雄長庚提供)

▲潘姓女店員下個月將進行第30次心理諮商,目前尚無重返職場計畫。(圖經當事人同意拍攝/高雄長庚提供)

慘遭楊男暴行攻擊的潘姓女店員,在康復後一直持續有屏東縣社會處協助心理諮商,下個月將進行第30次,也是最後一次,而根據每次心理諮商時間間隔,可以知悉潘女已經逐漸恢復穩定,之後將會再進一步評估是否將持續進行。期間也曾提出要協助女店員重返職場,但潘女目前暫無計畫,屏東縣社會處表示,這部分也尊重其個人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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