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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最狂女騎士出現了!警方逼停反踹巡邏車再切中線玩命

記者洪正達/雲林報導

只能說女騎士不顧一切往前衝真的有夠「狂」。(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只能說女騎士不顧一切往前衝真的有夠「狂」。(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中山高西螺段12日下午出現一名瘋狂女騎士,該名女子不知何故騎機車誤闖國道,警方獲報後派員前往攔查,但怎麼都無法逼停女騎士,但女子非但不停下,甚至還踹了國道巡邏車,還從路肩快速切到中線,險象環生讓人不禁捏了一把冷汗,最後警方深怕女騎士波及其他無辜用路人,只能目送女騎士離去。

國道警方指出,7月12日下午3點46分,巡邏車在北上218公里處發現白牌機車誤闖高速公路即趨前攔阻,員警在214公里處攔車要對方停下,但女騎士堅不停車,屢次由車縫中逃竄,為顧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加派線上巡邏車到場支援,中途以全線封閉將車道阻絕,但女騎士還是逃逸;最後該機車在大雅交流道槽化線處迴轉到出口匝道離開高速公路,該名女騎士雖未被警方成功攔下,但警方仍會依影像通知該機車所有人到案說明,除製單舉外,還要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強調,呼籲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這起誤闖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第43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駛,再吊扣牌照6個月、以及第60條第1項前段,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10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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