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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若芳控網友「兲千房客」求償30萬 法官判敗訴理由出爐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顏若芳。(資料照)

▲顏若芳。(資料照)

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民進黨前發言人顏若芳先前被爆料與立委王定宇「同居」,事後王定宇解釋是以8000元將房租分租給她,引發輿論爭議。民眾黨前立委參選人、淡江大學助理教授何景榮當時在臉書發文「這個兲沒用了」、「想吃八千含稅早餐」,遭顏若芳一狀告上法院,求償30萬元。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認為何景榮只是對公眾人物發表評論,並無性暗示,判何免賠。可上訴。

36歲顏若芳與52歲已婚的王定宇2021年爆出同居疑雲,王定宇不僅被發現每週5天都留宿在顏若芳位於大同區的住處,顏還被拍到充當司機接送王定宇上班,或者早上幫王定宇買早餐等畫面,被懷疑是婚外情同居。即使王定宇批評週刊「看圖說故事」,雙方也異口同聲表示只是房東與房客的關係,但仍止不住輿論抨擊。

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圖/翻攝自顏若芳臉書)

▲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圖/翻攝自顏若芳臉書)

何景榮2月12日在臉書以電影《殭屍先生》林正英對白梗圖「這個穴沒用了」改成「這個沗沒用了」,並將顏若芳的臉P上去。顏若芳認為,何景榮是在諷刺她的性器官沒用了,並暗指她進行性交易,帶有貶低女性的性意味,何還發文,「我想吃八千含稅早餐,也想被顏若芳摸頭(我沒說哪個頭喔!)」,讓她怒不可遏提告性騷擾,同時求償30萬元。

何景榮反駁,「沗」、「八千」是在講王定宇而不是顏若芳,因為王定宇的網路綽號已經變成「王八千」,而且兩人同居在維基百科也是寫「王八千事件」,當時立法委員鄭麗文也曾在記者會上發表類似言論,他只是以相同觀點提出質疑,並沒有性騷擾顏若芳。

台北地方法院審酌,「沗」是「天」的古字,原文沒有貶損他人的意涵,而GOOGLE關鍵字、PTT確實廣泛將此事稱為「王八千事件」,因此何景榮P圖也不是暗示女性性器官,難以認定為貶抑女性身體的性侮辱。

此外,顏若芳、王定宇身為參與政治活動的公眾人物,是否具有正直誠實的品格,屬於可受公評之事,何景榮貼文既不帶性暗示,屬於適當評論,判決顏若芳敗訴,何景榮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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