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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宣明智兒毆「碰碰阿峰」被求償3百萬 只願出10萬

實習記者蔡余婕/台北報導

宣昶有(中,藍衣)在保鑣護送下,坐上車離開台北地方法院。(圖/實習記者蔡余婕攝)

▲宣昶有(中,藍衣)在保鑣護送下,坐上車離開台北地方法院。(圖/實習記者蔡余婕攝)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的兒子宣昶有2021年間找藝人「砰砰阿峰」吳勇峰算命,「下跪問」陽壽,不料得到結果令他不滿意,竟與陪同的友人高明蒼等,動手毆打吳勇峰及其妻陳宥彤,並砸毀神像、家具等。宣昶有等人被依傷害、毀損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5日開庭,法官問和解進度,宣昶有表示對方開口就要300萬,他不想再談。

北院15日下午開庭,宣昶有委任律師表示,吳勇峰夫婦要求的金額多達300萬餘元,與一般傷害案件相比,明顯過高,且夫妻倆並未傷到住院或有器官機能受到毀損情形。而宣昶有雖然被外界稱為「富二代」,但財產其實已經被前妻掏空,要賠錢都得找別人幫忙,希望賠償金額能在合理範圍內。

宣昶有則表示,雙方對於賠償喬不攏且對捐款公益單位認知不同,原先對方要求每年捐10萬到世新大學籃球隊,捐個10年,而後改口要捐排球隊,且一次就是300萬,強調不是不願和解,「對方開口要300萬元,不善良」,真要提出一個金額,他只想出「社會觀感不覺得小氣的數字」,共10萬元的賠償金。

法官表示,無論捐錢給哪個機構,都在做公益,社會中還有老人、青少年等不同的福利單位,「也不一定要捐給球隊」;300萬元不是小數目,只要被告能從此得到警惕、教訓,並且有機會幫助人就好。此時宣昶有改稱「1年5萬元,捐個10年好了。」

法官諭知,全案是告訴乃論的傷害、毀損罪,雙方可選擇以和解的方式讓全案落幕,因此建議再讓雙方私下再協商一次,定9月19日開庭,如果當天仍無法成立和解,全案將進入實質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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