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你可能正在觸法!選舉前不能做的事全在這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年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委選舉進入白熱化階段,距離投票1月16日也僅剩倒數10天,而根據選罷法規定,投票日前10天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各項民調,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者將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到500萬元以下的罰鍰。

▲圖/翻攝自蔡英文、朱立倫、宋楚瑜臉書

隨著大選將至,根據新北市選委會統計,新北共計有320萬4千949人具投票資格,較4年前增加逾13萬人,其中首投族就占了將近22萬人,無疑是全台最大票倉。而根據選罷法,新北市選委會也提醒選民和候選人,明日開始不得再公布民調,且候選人印發的文宣須有親筆「簽名」,或以簽名方式套印,僅以印刷字體具名。以上若不符規定,違者將處1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新北市選委會進一步表示,13日前選舉公報會連同投票通知單送到家家戶戶,若選舉人未收到通知,請自行向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或公所查詢。除此之外,由於投票所無法受理身分證申請補換發和領取,因此建議民眾於投票前一日備好身分證,才能順利在投票當日投下神聖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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