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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3年只做1次!他提離婚被岳母討40萬 妻還羞辱不舉

社會中心/林奇樺報導

結婚3年,妻子只和他發生一次性行為,讓男子心碎提離婚。(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結婚3年,妻子只和他發生一次性行為,讓男子心碎提離婚。(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台東一名男子和越籍妻子結婚3年,但這段期間妻子僅和他發生過1次的親密行為,讓男子難以忍受,即便嘗試多種方式要改善夫妻關係,但妻子對他愛理不理,無可奈何之下,向法院訴請離婚,沒想到妻子竟然反咬男子「有性功能障礙」,要求鑑定。對此,法官指出兩人相處冷淡早就無互動,判准離婚。

根據判決書,男子和越南妻子於2018年10月結婚,兩人在隔年的5月開始共同在台生活。男子表示,妻子抵台後,自己就幫她安排在外配協會的課程,但對方卻消極應對,自己也很努力改變現狀,且尋找和妻子的共同話題與興趣,但每次開口,對方總是冷淡回應,或是立即閃躲,而兩人婚姻期間也只發生過一次親密行為,如同陌生人。男子強調自己也讓岳母來台,更負擔所有費用,以為能夠藉此改善和妻子的關係,沒想到妻子更加冷漠、疏遠,無可奈何之下,只好向妻子提離婚,但沒想到岳母卻開口要求40萬元,這讓男子無法接受。

妻子則表示,自己會幫忙會做家事,也會去丈夫家中的小吃店幫忙,但丈夫有性功能障礙且婆婆還不斷催促她趕快有孩子,讓她壓力大。之所以會和丈夫分房,因為丈夫治療打呼,對方也同意她和媽媽一起住。她也表示,有關媽媽提出40萬元的離婚費或是不讓先生觸碰等都不是事實。

法官也找來男子的媽媽詢問,得知夫妻兩人互動冷淡,男子表姐也表示,男子真的很照顧他的妻子,他的妻子剛來台時皮膚狀況不好,也會帶她去做臉,男子也全額負擔女方雙親來台參加喜宴的機票錢,但他的妻子在婚宴後,還是相當冷淡。

對此,法官指出,夫妻平日相處冷淡,妻子未能正視丈夫對於婚姻生活及親密關係之關注,導致婚姻發生裂痕,妻子雖有意維持婚姻,但無積極作為,其婚姻至此已發生重大破綻而難以維持,因此判准離婚。針對妻子要求鑑定丈夫有無性功能障礙,法官則表示,即便真有性功能障礙,但2人平常相處冷淡、幾乎沒有互動,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的情況相當明確,認定沒有鑑定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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