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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啃老男殺害通訊行甜美人妻竟「無期徒刑」丈夫怒嗆上訴

記者洪正達/屏東報導

曾女慘遭黃東明殺害,也因為這起命案促成《跟騷法》快速通過施行。(資料照/翻攝當事人臉書)

▲曾女慘遭黃東明殺害,也因為這起命案促成《跟騷法》快速通過施行。(資料照/翻攝當事人臉書)

屏東男子黃東明(56歲)為追求曾姓甜美人妻不成,竟然在萬丹鄉製造假車禍將人擄走後,拖到空屋趁機猥褻後殺害後逃逸,案經法院審理後,25日上午宣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因此犯下這起命案的黃東明確定逃死,家屬得知判決結果後大表不滿,表明會再上訴。

判決指出,黃東明所犯的殺人罪僅判10到15年有期徒刑太輕,再者考量到黃嫌已56歲,若以無期徒刑要執行超過25年以才可以聲請假釋,假若黃東明經長期隔離於社會後已超過80歲,就算假釋後出監再犯的危險性也降低,因此沒有剝奪其生命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此判決結果是合議庭兼顧兼顧刑罰之應報、一般預防、特別預防犯罪等多元目的,認被告所犯殺人罪部分,以量處無期徒刑最為適當。

不過,曾女的丈夫得知殺妻兇手僅判無期徒刑後,表示這不是家屬期望的結果,因此希望法院改判死刑,後續將會與律師討論後提出上訴;曾女的丈夫也強調,每次開庭期間,諸多證據擺在眼前但黃東明卻還是選擇睜眼說瞎話,再加上他前科累累又預謀殺害自己的妻子,這又是可教化的人嗎?而且無期判決理由很牽強,現代人長壽且醫學發達,80多歲要拿刀或拿槍殺人簡直輕而易舉。

回顧這起案件,屏東市無業男子黃東明,因愛慕在通訊行上班的甜美人妻曾姓女店員,伸鹹豬手還屢次跟蹤下班,被害人報警提告,仍未能阻止其變態行為;黃嫌竟以製造假車禍方式,導致女店員被撞飛頭部受創昏迷,再將她拖進空屋疑因延誤就醫死亡;黃嫌已遭法院收押,被害人生前是否曾遭侵犯仍待鑑定,死者母親接受記者訪問時痛斥,「女兒被兇嫌騷擾,遇到這種事真的沒辦法躲,希望司法能重判」。

合議庭認為黃東明即便無期徒刑,聲請假釋已超過80歲,再犯危險性降低,但這個說法讓曾女丈夫相當不滿。(圖/翻攝畫面)

▲合議庭認為黃東明即便無期徒刑,聲請假釋已超過80歲,再犯危險性降低,但這個說法讓曾女丈夫相當不滿。(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未婚的無業男子黃東明(黃男、55歲),2021年2月5日,至屏東一間通訊行詢問手機業務,見服務他的曾姓女店員(曾女、29歲)長相甜美,竟伸鹹豬手撫摸曾女手部,曾女出聲喝斥,黃嫌悻然離去,自此未再踏進通訊行一步,但卻開始暗中跟蹤曾女。

警方發現,黃男早在2021年4月5日,就先向友人借了自小客車,然後連續3天駕車跟蹤曾女下班,他發現萬昌路一號橋附近,每到深夜人車相當稀少,4月8日晚間10時許,曾女下班後,黃男尾隨在後,然後開車擦撞曾女機車,結果因為撞擊力道未拿捏好,險些將曾女撞進大排水溝內,曾女因安全帽噴飛,重摔在地,頭部受創昏迷,黃男於是將癱軟的曾女抱上車,後方民眾目擊報警。

事發後,曾女親友在臉書社團PO文急尋,警方獲報調查,晚間11時,先在民學路尋獲黃男所開的肇事車輛,聯絡車主得知借給黃男使用,警方趕赴黃家撲空,翌日上午6時40分許,黃嫌竟主動至民和派出所向警方投案,但遲遲不肯說出曾女下落。

警方從曾女手機最後發話,及黃男棄車位置,動員大批警力展開地毯式搜索,後來在距離黃男住家50公尺遠的一處空屋地上,發現地上有拖痕,果然在後方小屋尋獲曾女,但曾女已不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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