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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大橋崩塌釀6死!近3年偵查…6人被依過失致死起訴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南方澳斷橋2年多,宜檢偵查今天公布偵結結果。(圖/翻攝畫面)

▲南方澳斷橋2年多,宜檢偵查今天公布偵結結果。(圖/翻攝畫面)

2019年10月,宜蘭南方澳大橋發生坍塌意外,最終造成6名漁工死亡;如今,在宜蘭地檢署歷經2年11個月偵查後,全案終於在今(29日)天偵結,包括營造公司負責人等6人,被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回顧整起事故,2019年10月1日早上9時30分,宜蘭縣江夏路的跨港大橋「南方澳大橋」橋身突然坍塌斷裂,一輛載著燃油的台灣中油油罐車當時正即將離開橋樑時,因為反應不及掉落,遭鋼樑壓住並起火,還有3艘漁船被壓在斷落的橋面下。此事件造成12人輕重傷,停在橋下補給的新臺勝船團3艘大小漁船也全數被砸毀,6名外籍漁工更因此罹難。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在2020年11月25日公布「南方澳大橋斷裂重大公路事故」最終調查報告,指出南方澳大橋因位於漁港出海口,環境濕度高,橋面端錨處多處鋼絞線早已發黑鏽蝕,加上當時無明確檢測規定,最終釀成事故發生。

南方澳跨海大橋斷裂坍塌釀6死,宜檢起訴6人。(圖/資料照)

▲▼南方澳跨海大橋斷裂坍塌釀6死,宜檢起訴6人。(圖/資料照)

南方澳跨海大橋斷裂坍塌釀6死,宜檢起訴6人。(圖/資料照)

此外,調查報告中也指出,橋梁的吊索錨定機構內曾發生積水,建橋時未設計排水孔,鋼絞線表面鍍鋅層厚度也不均勻,懷疑是因此造成銹蝕無法承受負重,加上宜蘭縣政府遺失銷毀橋梁設計圖、竣工圖及施工合約,致使調查困難。

而這起事故經過多方偵查後,終於在29日偵結,宜蘭地檢署將發生原因歸咎於,承攬廠商沒有按圖施工吊索端錨系統,監造單位未確實監造,以及蘇澳港營運處疏於檢測及管養維護,起訴施工廠商林姓負責人、吳姓工地主任、吊索廠商邊姓副總兼現場責責人、監造公司陳姓現場造負責人、蘇澳港營運處前任工務科方姓經理、蘇澳港營運處後任工務科黃姓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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