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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公公做工幫兒媳6口繳房租 大姑臭罵!律師4字破關鍵

生活中心/鄭餘蓉報導

公公年過70,仍在建築業上班賺房租。(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資料照)

▲公公年過70,仍在建築業上班賺房租。(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資料照)

一位女子和丈夫生了4個孩子,目前一家6口和公公在外租屋生活,因夫妻倆的收入都用來繳納孩子的幼稚園學費、生活費及車子貸款等等,所以房租由公公全額負擔,但大姑不忍老人家年過70歲還要去做建築業賺錢,氣得痛罵她,連老公也被罵成是「沒有好好保護爸爸的兒子」,讓她相當不服氣。對此,律師呂秋遠一針見血突破盲點,認為這件事無關姑媳問題,問題只有一個,「就是沒錢」。

律師呂秋遠在臉書坦言,這件事的問題不在壞媳婦、壞兒子或壞小姑身上,而是因為「沒有錢」。公公70多歲,如果身體許可,要工作賺錢、當義工、無所事事,這都是個人的選擇,旁人不好說些什麼,但換個角度想,「如果你們夫妻搬出去住,你們的房租是由誰來付?這樣,你還會對於小姑的抱怨,百思不得其解嗎?」

也許這位人妻會說「反正他一個人住也要付」,但呂秋遠認為,1個人住和7個人住是不一樣的,無需住那麼大的房子,所要付的租金自然也不相同,「如果他一個人住,不需要承擔這麼龐大的房租,或許他就不用在七十餘歲的高齡,還得要建築業上班,可以每天在廟口跟同年齡的阿公下棋、聊天、罵政府,不是嗎?」

不過,呂秋遠也表示,從這段夫妻的角度來看,當然也沒錯,因為他們已經盡力了,把錢都用在4個孩子身上,讓孩子們能夠得到較好的教育和生活環境,「唯一要說的,可能是,在生孩子之前,要考量自己的經濟能力」。

因此,呂秋遠認為這件事無關姑媳問題,只是因為錢不夠用了,若想杜絕大姑的抱怨,最好的方式就是房租自己付,至少不會讓人家覺得,妳們讓老父親出去工作幫妳們付房租,畢竟孩子是夫妻自己要生的,公公沒有義務為了妳們的開銷龐大,還得要出去工作來支付房租,不是嗎?

最後,呂秋遠也奉勸,既然是家人,就是盡量不要妖魔化對方。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或許就能得到很多不同的觀點,「人,都是自私的,你是,他也是,請別忘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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