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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12次酒駕!婦稱丈夫過世心情差 法官:死5年了

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彰化姚姓婦人12年酒駕12次遭法辦。(圖/翻攝畫面)

▲彰化姚姓婦人12年酒駕12次遭法辦。(圖/翻攝畫面)

姚姓婦人車禍不良於行,丈夫多年前去世,獨力扶養1女,無業的她靠低收補助過活卻愛喝小酒,幾乎年年都來一次酒後自撞或肇事。她今年又酒駕肇事遭移送,創下12年12次酒駕肇事紀錄,還辯說「因老公過世,心情不好才喝!」但法官查出她老公5年前就過世,依公共危險罪判她2年。

判決書指出,50歲姚姓婦人今年2月某日中午,在自家喝2瓶啤酒後騎機車上路,結果與謝姓騎士相撞。警方發現姚婦駕照已被吊銷,根本是酒駕慣犯,酒測值高達0.58mg/l,依法送辦。

法官一查發現,姚婦99年第一次酒駕自撞就沒有駕照,判拘役50日;101年酒駕肇事,雙方受傷,判5月緩刑3年;102年酒駕雙方受傷,裁罰6萬元;103年酒駕逆向車禍,判6月併科罰金2萬元。

姚婦107年又先後3次酒駕遭法辦,2次自撞,1次與他車碰撞,分判6月、7月併科罰金5萬元。她因為繳不出罰金入監服刑,出獄後卻沒有悔改,109年出獄一周就酒駕,遭判8月;100年9月至11月連續3次酒駕自摔,遭判10月至1年1月不等徒刑。

姚婦109年開庭時就跟法官保證,自己已經「滴酒不沾」,之後卻再犯3次酒駕,今年2月這一次更是在宣判隔天酒駕。她卻辯稱,因為老公過世,心情不好才喝,已經戒酒,不會再犯。但法官查出,姚婦丈夫5年前就過世,過去以丈夫過世,心情不好為酒駕藉口也不是第一次,對她的辯詞不採信。

法官審酌,姚婦因車禍導致傷殘,領有殘障手冊,更應知酒駕造成的公共危害甚大。她明知自己酒量不好,卻一犯再犯,已是知悉會造成公共危害仍執意要酒後駕車的主觀惡性,所以需再提高刑度讓她與外界隔離方式才能遏阻她再酒駕,因此重判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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