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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歌手駐唱費1200元嫌太少!業者嗆:根本不認識你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劉明峰不滿駐唱2小時1200元薪水,怒嗆業者「你今天開這個價格是看不起我是嗎。」(圖/資料照、劉明峰臉書)

▲劉明峰不滿駐唱2小時1200元薪水,怒嗆業者「你今天開這個價格是看不起我是嗎。」(圖/資料照、劉明峰臉書)

34歲男星劉明峰2007年參加《超級星光大道》出道後爆紅,拿下第5名佳績,星途平平,近日被基隆一家駐唱餐廳爆料指出,劉主動表示想到該店駐唱,談好2小時1200元,沒想到事後劉認為「薪水太少、看不起人」,甚至po網公審店家,批業者擅自po出駐唱影片,揚言提告,現在業者也發文,怒轟對方根本大頭症,惡意中傷。

劉明峰不滿駐唱2小時1200元薪水,怒嗆業者「你今天開這個價格是看不起我是嗎。」(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劉明峰不滿駐唱2小時1200元薪水,怒嗆業者「你今天開這個價格是看不起我是嗎。」(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劉明峰不滿駐唱2小時1200元薪水,怒嗆業者「你今天開這個價格是看不起我是嗎。」(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根據《記者爆料網》報導,劉明峰8月有意到基隆一家駐唱餐廳駐唱,業者詢問對方是否要試唱,對方卻回覆「我有需要試唱嗎?」業者再告知駐唱薪水2小時1200元,劉明峰沒有意見,也加入排班群組,不料隔天劉明峰透過友人聯絡業者,希望調高駐唱薪水,遭業者拒絕後就消失無蹤。

業者9月再詢問他是否還有意駐唱,卻遭劉明峰痛批惡劣、不尊重人,甚至在臉書發文公審「我上月在高雄演出酬勞是4萬5千元」、「你今天開這個價格,我可以很合理的懷疑你是看不起我是嗎」、「 你現在是用你店裡所有歌手在跟我比較嗎」,更控店家未經同意擅自PO駐唱影片,揚言提告。

劉明峰控店家未經同意擅自PO駐唱影片,揚言提告。(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劉明峰控店家未經同意擅自PO駐唱影片,揚言提告。(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劉明峰控店家未經同意擅自PO駐唱影片,揚言提告。(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對此,業者澄清,當天是針對Open mic時段錄影,且也有在影片上標註劉明峰的IG,當下劉明峰有查看,並未要求下架,直到9月底,薪水談不攏才指控業者PO影片。業者忍無可忍反擊:「是你女友來麻煩我們讓你試唱,我們根本不認識你,一直跟我們嗆說你多有名,一場駐唱想要4萬,甲咖麥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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