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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球星拍裸照戲稱「台灣籃球N號房」 變態經紀人判刑2年8月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法院判劉維霖2年8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法院判劉維霖2年8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自稱是經紀人的男子劉維霖,設局偷拍混血球星譚傑龍等多名球星不雅影片再加以恐嚇,甚至還將雲端資料夾檔名取為「台灣籃球N號房」,今年1月間被依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同一天下午,新北地檢署指揮中和分局,前往其住處搜索,查扣相關贓證物,更發現他強迫被害者陪他泡湯,強索「原味」束褲,新北地院今天(12日)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詐欺取財等罪嫌判他2年8月有期徒刑。

據悉,劉維霖在色情論壇中,佯裝成女性,與球星攀談,使對方陷於錯誤,取得不雅影片後,再佯稱能協助影片下架,但條件是球星必須交出原味束褲、貼身衣物或是與他約會,今年1月間遭北檢起訴後,新北地檢署同一天發動搜索,查扣電腦、手機、硬碟等證物,並在今年4月間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恐嚇、詐欺取財等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追查發現,劉維霖去年4月到12月間,曾透過雲端硬碟,與多名網友分享、交換24名未成年HBL球星的不雅影片,而他更將儲存這些不雅影片的雲端資料夾檔名取名為「台灣籃球N號房」,此外,他還從各球星的不雅照中,各挑選一張做為個資料夾的封面照。

新北地院今(12日)依24個《散布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與詐欺得利罪,判他2年8月徒刑,至於遭指控恐嚇部分則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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