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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小姑「水泥塚封屍」嫂嫂無期定讞聲請釋憲 大法官裁定駁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水泥塚封屍」命案兇手張芳馨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畫面)

▲「水泥塚封屍」命案兇手張芳馨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畫面)

震驚社會的新北市嫂嫂殺小姑「水泥塚封屍」案,兇手張芳馨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後,以最高法院適用的刑法、刑事訴訟法、兒童權利公約等有違憲疑慮,聲請釋憲。不過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根據判決,張女與同住的公婆、小姑關係不睦,尤其對葉姓小姑。2018年3月間,張女和小姑因故發生肢體衝突,當時已有殺人念頭。

同年月13日,張女藉故找葉女在客廳商談事情,卻拿預先準備好的膠帶纏繞葉女口鼻,再以啞鈴猛砸葉女頭部,之後將葉女拖進浴室,臉盆裝水,活活淹死葉女。為避免家人發現,張女以棉被、床單包裹屍體後,在葉女的房間內,挖洞埋屍,最後用水泥封住做成「水泥塚」。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二審高等法院都判處張女無期徒刑,三審最高法院認定張女惡性重大、手段兇殘,但坦承犯行且有悔意,並符合自首要件,依家暴殺人罪將張女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不過張女認為最高法院有量刑違法等疑慮,因此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認為,歷審量刑時,皆有依刑法第57條「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進行考量,且張女也未具體說明終審判決所適用之法規有何牴觸憲法之處,因此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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