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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皮夾送派出所被告!失主指控「2萬元不見」 他怒:人心太恐怖

生活中心/許元馨報導

▼網友發文抱怨,路上撿到皮夾送往警局,結果失主指控皮夾少了2萬元,堅持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若在路上拾獲他人遺失的物品,大家都會送至警局或派出所。一名網友發文抱怨,近日在台北市桂林路發現一個皮夾,撿起拿去警局,怎料失主卻說錢包內裝的2萬元不翼而飛,認為是原PO偷走還提出告訴。原PO覺得好心沒好報,氣得發文痛批「人心真的太恐怖!好心幫忙也被告,這樣誰敢在幫助人?」

原PO發文抱怨人心太恐怖。(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社團)

▲原PO發文抱怨人心太恐怖。(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社團)

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抱怨,事件發生在九月中旬左右,自己是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施工承包商,經過桂林路的路上發現一個皮夾掉路邊,隨後把車停在一附近,下車走過去把皮夾撿起來,當下他也沒打開皮夾確認。

撿完錢包後,原PO開車前往下一個地點施工,剛好看見施工處在泉州派出所旁邊,所以勘查好施工地點直接把皮夾送到派出所。警察先是打開皮夾確認,發現裡面是空的,於是問原PO「裡面沒有現金嗎」,原PO則回答,「不好意思,因為這東西很敏感,所以沒打開就送到這來了」,後來原PO留下相關資料便離開。

結果當天下午,原PO接到警方來電詢問錢包在哪路段撿到,要調閱監視器,而警方也告知原PO說失主提到錢包內的1萬塊不見了,原PO則回應,「沒打開確認也不知道裡面是什麼情況」。直到10月13日下午,警局又致電原PO,告知因為失主說裡面有2萬塊不見,所以將對原PO提告。原PO得知此消息,氣得問警察,「這樣也要告,早知道就不管了」,而原PO也質疑,「當時警察打開跟我清點,裡面空的,失主也跟警察說他裡面1萬多塊,現在說2萬?是想怎樣?」

面對原PO的不滿,警察表示,根據監視器跟送警察局的時間,都無法證明原PO犯罪,這部分有跟失主說明,但失主仍堅持提告。因為好心撿東西卻被告,讓原PO氣得直呼,「現在要等星期一到案說明,我真的想說,人心真的太恐怖!好心幫忙也被告,這樣誰敢在幫助人?」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回應,「好人難做啊」、「難怪有人看到皮夾要找里長和警察來撿」、「其實你應該先錄影存證,但還是別太好心,現在的人有理說不清」、「不要撿,不要做善心才是保全自己的方法」、「現在的人心~真的不能當好心人 ,容易讓人心寒」。

不過也有其他網友認為,「覺得原PO沒做錯,為所應為是有擔當的代表,也許碰到惡意的對方,但如果我們社會都變成『善小而不為』或是什麼都怕惹禍上身連舉手之勞都不願意的話那就越來越像對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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