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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明討論「台版晶片法」產創條例修法 研發投資最高折減25%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鞏固並提升關鍵產業的國際供應鏈地位,行政院會明(17)日將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之2條草案,對位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提供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其中前瞻研發支出抵減率高達25%,為產創最高抵減。一旦修法通過,台積電、聯發科等半導體大廠將有望適用,堪稱是台版晶片法案。

行政院會明(17)日將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之2條草案,堪稱是台版晶片法案。(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行政院會明(17)日將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之2條草案,堪稱是台版晶片法案。(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經濟部預告增訂「產業創新條例」10條之2,將企業前瞻研發費用抵減營所稅,抵減率15%大幅提高至25%,先進製程設備投抵,當年度設備支出抵減營所稅5%。行政院官員表示,政府重視半導體整體發展,行政院會明天議程就將排入討論產創條例的修法,討論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據了解,修法3大適用要件為「研發費用達一定規模」、「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至於研發費用標準門檻,原定是達新台幣100億元,後財政部、經濟部達共識調降為50億元,不過細節仍待兩部協調後,另以子法定之。

為因應OECD國家最低稅負制調整,財經部會官員表示,產創條例第10之2條適用條件方面,民國112年有效稅率為12%,113年之後可能拉到15%,若國際間最低稅負制上路有變數,條文設有一年的彈性,也就是15%可以延到114年施行,但這部分要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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