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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國二兒拼好學校!虎爸打斷愛的小手、寒暑假逼讀書8小時 法官判家暴

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法官認為虎爸督促兒子課業方式是過度懲戒,判准核發保護令。(圖/資料照)

▲法官認為虎爸督促兒子課業方式是過度懲戒,判准核發保護令。(圖/資料照)

台南一名虎爸希望國二的兒子能就讀頂尖大學,經常以責打方式督促孩子課業,今年8月,他因為兒子成績不佳,連續2天用熱熔膠條鞭打兒子肩膀成傷,兒子不堪壓力,更出現創傷和壓力相關障礙症狀,在家會以手捶牆壁,媽媽於心不忍,帶著兒子離家並申請保護令,台南地院判准核發1年6個月的保護令,並要虎爸接受12次親職教育輔導,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虎爸在南科擔任工程師,因為期待兒子將來能就讀頂尖學校,因此非常重視兒子課業,只要見兒子的作業出錯就會責打,甚至打斷愛的小手,寒、暑假期間也要求兒子每天花7至8小時在課業上。

虎爸希望兒子能拼上頂尖學校,用責打方式督促課業。(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虎爸希望兒子能拼上頂尖學校,用責打方式督促課業。(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今年8月底,爸爸見兒子考卷回答錯誤非常氣憤,連續2天持熱熔條毆打兒子肩膀,導致兒子背部受傷。媽媽發現兒子有創傷和壓力相關障礙症,在家會以手捶牆壁,導致手指紅腫,且相當恐懼爸爸,於心不忍,帶著兒子離家並申請保護令。

爸爸面對家防中心鑑定時坦承犯行,表示因為太在乎課業才傷害到兒子,法官認為,爸爸雖是出於督促課業才責打,但該方式已造成兒子受傷,難認是合理管教,且綜合評估結果認為,爸爸目前情緒有自責、哀傷、工作壓力沉重,如再面臨壓力源時,可能會再出現家庭暴力行為,裁准核發保護令,有效期限為1年6個月,爸爸應接受12次親職教育輔導,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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