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小三懷孕!博士人夫為了結紮 模仿妻字跡簽同意書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張姓人夫偽造妻子簽名結紮被判4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張姓人夫偽造妻子簽名結紮被判4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1名張姓人夫,9年前赴中國工作時,與劉姓女子發生外遇,2人還育有1子,後來因通姦除罪化免囚,但他為了避免外遇對象再懷孕,7年前模仿妻子筆跡在同意書簽名,再跑去醫院結紮,桃園地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張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張男原本在私立大學任教,失業後轉往中國發展,9年前取得博士學位,並與劉女發生外遇,對方為他生下1子,妻子怒控妨害家庭,但2020年通姦除罪化,張男僥倖逃過刑責,但民事法官仍判他須賠妻子10萬元。

張妻進一步發現,丈夫為了避免劉女再度懷孕,5年前曾模仿她的筆跡,並在手術同意書上面簽名,然後跑去醫院結紮;按照《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男女除本身疾病或特殊狀況外,結紮均須另一半同意,但她事前並不知情,而是自己翻找女兒疫苗證明時,無意間發現丈夫結紮文件,她才會再告偽造文書罪。

張男起初坦承犯行,後來又改口表示,早在2001間,妻子就催促他去結紮,簽名亦經過妻子同意,2015年手術結束後,兩人曾發生過性行為,妻子還幫他戴保險套,陰莖附近的毛髮早已刮除,理應知道他進行過結紮手術。

張妻駁斥,她從來沒有同意過丈夫結紮,反而要求張男別在中國亂搞,雖然2人曾發生性行為,卻是在黑暗中進行,根本無法察覺體毛已被刮除。

法官調查,張妻得知丈夫結紮後,曾傳送「你要結紮,這對我是多大的打擊」等訊息,僅能證明張男曾告知接紮一事,無法證明獲得張妻同意,而且張男曾坦承結紮動機是為了不再讓劉女懷孕,因此不採信其說法。

法官認為,縱使張妻知悉並同意張男結紮,仍與張男偽造文書無關,不影響此罪之成立,更何況張妻始終否認透過性行為得知張男結紮,因此認定張男有罪,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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