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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見不到女兒!派出所引爆「撒旦之母」手掌炸爛 慘痛下場曝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於男一邊和父親通話一邊把玩手中的爆裂物,卻不慎引爆。(圖/翻攝畫面)

▲於男一邊和父親通話一邊把玩手中的爆裂物,卻不慎引爆。(圖/翻攝畫面)

新竹縣於姓男子今年7月份因無法探視由父親照顧的女兒,於是拿著自製的「撒旦之母」炸藥前往新工派出所求助,沒想到就在他與父親的通話過程中,情緒愈講愈激動,最後竟引爆炸彈,於男右手掌當場炸爛,派出所值班台與玻璃門都被炸毀,新竹地院日前依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妨害公務執行等罪判處他應執行7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擔任水電工的於男因家庭因素,將3歲的女兒交由父親照顧,但卻因無法探視而心情不佳,5月下旬時,於男透過網路學習如何製造俗稱「撒旦之母」的TATP炸藥,7月6日晚間11時40分,竟持爆裂物前往新湖分局新工派出所求助,希望代為撥電話給父親,並向值班台張姓和王姓警員表示持有TATP爆裂物,並在派出所內不斷把玩,沒想到炸彈卻突然引爆,於男右手慘被炸爛,送醫後緊急截肢,所幸當時值班員警並未遭到波及。

「撒旦之母」炸裂後,於男右手也被炸斷。(圖/翻攝畫面)

▲「撒旦之母」炸裂後,於男右手也被炸斷。(圖/翻攝畫面)

於男與父親父親通話時,稱:「我跟你講,我現在拿著TATP未爆彈,直接來派出所打電話,我敢拿來我也不怕這15年,你懂這個意思嗎?」「我就給他們兩個選擇,要嘛是擊斃我,要嘛是我引爆。」並指著在場員警說:「穿防爆衣沒有用啦,這擋不住阿。」等話,情緒越講越激動,遂不慎引爆爆裂物。

「撒旦之母」爆炸當場導致於男右手掌當場炸裂,警所值班台電腦銀幕、鍵盤、桌面玻璃、LED燈罩、公務電話、偵訊室上方玻璃等都因受到衝擊而遭炸毀。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於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因爆炸造成右手腕截肢,已付出慘痛代價,兼衡於男曾經診斷患有持續性憂鬱症、失眠症等,個人以及經濟與家庭情況等,依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併科罰金15萬元;又攜帶危險物品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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