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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撿屍5萬和解換緩刑 但最後「一個動作」害自己要去坐牢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林男被控撿屍阿紫,最後賠錢換緩刑,卻因不想去服勞役遭撤銷緩刑,最後仍要去坐牢。(示意圖/pixabay)

▲林男被控撿屍阿紫,最後賠錢換緩刑,卻因不想去服勞役遭撤銷緩刑,最後仍要去坐牢。(示意圖/pixabay)

高雄女子阿紫(化名)在酒吧被林男搭訕,後來去PUB續攤又遇上林男,幾杯黃湯下肚後,阿紫泥醉被林男檢屍,阿紫清醒後提告,最後林男除了判賠5萬,還要判刑2年,緩刑5年,還必須進行120小時的義務勞務,但判決出爐後林男拒絕服勞務,因此法官撤銷緩刑,林男因此坐牢。

判決指出,2019年4月間在苓雅區一間夜店飲酒時,半路認識林男及王男,雙方一路聊天到12點,阿紫此時又到另家夜店續攤跳舞,但又遇上林、王兩人,最後三人乾脆一起喝酒到凌晨4點;阿紫當下離開夜店時已經醉到不行,林男表示要送小紫回家,沒想到卻直接將她帶到旅館性侵,最後阿紫醒來發覺自己被侵犯,立即報警驗傷。

案經法院審理後,林男坦承犯行,並以5萬元和解,法官則依機性交罪判徒刑2年、緩刑5年,須提供120小時易服勞役,但林男「蠻皮」,連續5次被檢方通知皆不理會,因此雄檢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裁准,林男要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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