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農曆過年放10天!北市勞動局曝妙招:假勤「這樣調」一口氣連休

記者吳康瑋/台北報導

台北市勞動局提醒,務必注意自身假勤的調整。(圖/資料照)

▲台北市勞動局提醒,務必注意自身假勤的調整。(圖/資料照)

農曆過年即將到來,北市勞動局今(7)日指出,今年春節假期長達10天(1/21至1/24為農曆除夕至初三)為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應放假之日,雇主應使勞工休假,工資照付。該日若遇勞工之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應再補1天休假給勞工作為國定假日,建議事先與勞工約定休假期日,並以書面註記補假日期為宜,避免爭議,而補假當日或調整休假日則為勞工之國定假日。

勞動局指出,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就能讓勞工跟政府行事曆一致,也可以確實避免假日加班時,衍生的「工資給付」(該付多少)的問題。團隊也藉3步驟來說明建議的調整方案。

步驟一:經企業工會同意比照112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出勤,無工會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而僱用勞工人數3人以下之事業單位,仍需經徵得個別勞工同意。

步驟二:勞資雙方同意循「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將112年1月7日休息日與1月20日工作日調整互換;1月21日(農曆除夕)遇休息日、1月22日(農曆初一)遇例假,分別依序於1月25日、1月26日補假休息;1月27日工作日與2月4日休息日調整互換。此就能使勞工連續休假10日。

步驟三:雇主將變更後休假日期註記假別公告周知,並使勞工簽署相關休假書表,確明相關假期,避免爭議。

勞動局補充,調整後的1月7日、2月4日已成為正常工作日,老闆正常給薪即可,至於調整後的1月20日、27日已成休息日,老闆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1月25、26日為除夕、初一之補假,使勞工出勤,工資應依國定假日出勤規定,8小時內加發1日工資。

勞動局另強調,由於基本工資自112年1月1日起調升,部分工時時薪制勞工(如:PT人員、工讀生)每小時工資最少為176元,如於國定假日排班出勤,老闆應給付部分工時人員時薪不得低於352元。

高寶華局長特別提醒,今年春節休假方式及使勞工出勤工資給付方式較為複雜,建議勞資雙方應妥善溝通,使勞工清楚知悉並有所依循,以避免日後產生爭議。如老闆未排定勞工國定假日或,未依法加給國定假日出勤工資者,經查證屬實,將面臨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責。

勞動局呼籲,若是遇到工資給付相關勞動權益問題,可利用臺北市「HELLO TAIPEI單一陳情系統」線上反映問題或諮詢,方便又快速;因應近期國內疫情升溫,連假期間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的防疫措施,以保護自身與家人的身體健康。

加入 @setn 好友 #兔年燈節全攻略
推薦專題

【94要賺錢 贏家方程式】台積法說會威力驚人?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