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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暴團電擊棒索債逼委託人給工作費 成員違反家規「弟子規」懲罰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劉男為首的暴力討債集團5人遭移送法辦。(圖/民眾提供)

▲劉男為首的暴力討債集團5人遭移送法辦。(圖/民眾提供)

台中市張姓男子為首暴力集團,涉嫌用電擊棒追索被害人債務,甚至強逼委託人給20萬元工作費。張男為管理集團,還自訂7項家規,違反者用「弟子規」懲罰。警方日前將張男等5人逮捕,依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送辦後,各以5萬元交保。

第二警分局日前獲報,張姓男子為首的暴力討債集團向賴姓被害人追索120萬元債務,竟以電擊棒方式恐嚇,逼簽本票;林姓被害人則是委託張男協助討債,最後竟反遭張男及成員脅迫,強索20萬元工作費。立刻與清水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查扣球棒、空氣槍、刀械等討債工具。(圖/民眾提供)

▲警方查扣球棒、空氣槍、刀械等討債工具。(圖/民眾提供)

專案小組發現,該暴力集團不斷更換據點,規避警方查緝,經過2個多月追緝,本月19日兵分多路逮捕張男及4名成員故5人到案。警方搜索過程中,還發現集團在白板上寫明家規,註明「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違反7項規定就用木製「弟子規」懲罰,包括吃藥、說謊、偷竊、禮貌、缺席、毀損、背骨,其中背骨要打30下,說謊則是打5下。

警方前往據點搜索,查扣到訂有家規的白板。(圖/民眾提供)

▲▼警方前往據點搜索,查扣到訂有家規的白板。(圖/民眾提供)

警方前往據點搜索,查扣到訂有家規的白板。(圖/民眾提供)

警方另查扣本票、開山刀、空氣槍、棍棒、電擊棒及手機與等證物,5人警詢後依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後分別5萬元交保。

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表示,將持續掃蕩不法分子,展現打擊暴力犯罪之決心,也秉持「除惡務盡、刨根究底」原則,針對幫派暴力分子所衍生犯罪,全面嚴辦刨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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