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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開車回家!撞斷女騎士4根肋骨 萬華警備隊長遭起訴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徐姓隊長駕駛賓士車與蘇女機車發生碰撞。(圖/翻攝畫面)

▲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徐姓隊長駕駛賓士車與蘇女機車發生碰撞。(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徐姓隊長,去年下班駕駛賓士車返家,從地下室駛出後左轉離去,卻未禮讓行進中的機車,導致蘇姓女騎士(58歲)迎面撞上,肋骨多處骨折;警方依規定受理報案,事後雙方未能達成和解,蘇女提告過失傷害,檢方認定徐員罪證明確,遂依法將他起訴。

萬華分局表示,去年2月7日晚間9時16分,徐員駕駛賓士車回家,從地下停車場起步左轉,沿康定路往北行駛,卻與蘇女機車發生碰撞,蘇女4根肋骨骨折,經送醫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經調查,雙方無酒駕。

萬華分局指出,當下警方依規定受理報案,蘇女身體多處擦傷、4根肋骨骨折,手部亦有2處骨折,事後徐員嘗試與蘇女和解,但雙方在和解金上面有極大落差,最後調解失敗,蘇女提告過失傷害。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當時是下雨天,徐員開車從地下室駛出,左轉時並未禮讓機車,導致蘇女煞車不及,直接撞上轎車車頭,再反彈至路旁;除此之外,根據事故鑑定意見書內容,車禍原因是徐員轉彎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所致,認定徐員涉犯過失傷害罪,遂依法將他起訴。

萬華分局表示,徐員違反交通規則並肇事,已依道交條例第45條及第61條舉發,並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予以行政處分,本分局將持續要求同仁駕駛車輛時,應隨時注意左右來車,並禮讓行進車先行,藉以確保行車安全。

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徐姓隊長駕駛賓士車與蘇女機車發生碰撞。(圖/翻攝畫面)

▲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徐姓隊長駕駛賓士車與蘇女機車發生碰撞。(圖/翻攝畫面)

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徐姓隊長駕駛賓士車與蘇女機車發生碰撞。(圖/翻攝畫面)

▲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徐姓隊長駕駛賓士車與蘇女機車發生碰撞。(圖/翻攝畫面)

 

 

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徐姓隊長駕駛賓士車與蘇女機車發生碰撞。(圖/翻攝畫面)

▲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徐姓隊長駕駛賓士車與蘇女機車發生碰撞。(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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