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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愛上自己老婆「2週激戰1次」!小王被抓包還嗆:謝謝你借我用7年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人妻與丈夫的高中同學發生婚外情,時間長達7年。(示意圖/翻攝pixabay)

▲人妻與丈夫的高中同學發生婚外情,時間長達7年。(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南一名人妻阿涵(化名)與丈夫結婚逾20年,兩人婚後育有3子,期間卻與丈夫的高中同學發生婚外情,2人大約2週就發生一次性行為,時間長達7年;丈夫得知自己被綠了後,竟還收到小王簡訊,內容為「謝謝你借我用了7年」,讓人夫憤而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審理後,判小王須賠60萬元,全案可上訴。

阿涵丈夫主張,111年6月開始,發現妻子有婚外情,經追問後阿涵坦承一切,且這段不倫戀已經長達7年之久;而讓他心碎的是,小王是自己高中同學,甚至在東窗事發後毫無悔意,還不斷傳訊息挑釁,破壞家庭身活,導致自己身心受創,提告向小王求償100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王還曾經在事情爆發後,傳訊嘲笑阿涵丈夫,內容提到「她說跟你一起時心裡都想著我呢」、「她要玩我就陪她玩,這樣你以後還用的下去,我也真佩服你了,最後謝謝你借我用7年」。

小王在庭上否認與人妻發生性行為,且通姦罪已經被法法官釋字宣告違憲,因此配偶權並不受到法律保障,人夫不得以此來求償,因此請求法官駁回人夫之訴。但阿涵當庭認了婚外情,法官因此不採信小王說詞,認定他侵害配偶權,須賠人夫6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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