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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還要回訊息!OL怒告公司 獲賠13萬元加班費

大陸中心/游舒婷報導

不少上班族下班時間還要回覆公司訊息。(示意圖/資料照)

▲不少上班族下班時間還要回覆公司訊息。(示意圖/資料照)

下班回覆公司的訊息到底算不算加班?中國一名李姓女子被公司開除後,李女將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她在假日回覆訊息的加班費,一審法院審理駁回,李女不服再上訴,二審根據李女的對話紀錄改判公司應該支付加班費,此事件也受到廣大網友們的討論。

根據陸媒報導,李女於2019年入職某科技公司擔任產品運營的工作,2020年該科技公司以李女連續曠職3天為由將李女炒魷魚,後來李女將科技公司告上法院,李女稱,她在公司任職期間在下班後、休息日及國定假日加班了500多小時,但是公司都沒有支付加班費。

一審法院認為,李女和科技公司在簽訂的合約中約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因此不符合李女要求的加班費前提。李女不服再提起上訴,到了二審,公司則說,李女值班內容就是負責休息日在客戶群中對客戶偶爾提出問題進行回覆,並非加班。

北京三中院則認為,根據李女提供的聊天紀錄,發現李女利用下班時間、假日於聊天軟體工作,內容超出「簡單溝通的範圍」,認定李女在休息日回覆工作訊息構成加班,最後綜合李女加班的頻率、時間和薪資標準,最終改判公司要給李女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萬元)的加班費。

該則新聞受到許多中國網友們的關注,大家紛紛表示,「建議推廣起來!這要是落實起來,我不就富了嘛」、「太多類似的了,下班後還得回消息」、「我現在新工作就是領導要求下班看見信息要回覆,週末處理工作,崩潰到辭職還不批」、「這要到二審才能認定,說明基層法院,早就貫徹落實了加班到死的不成文規定」、「這種新聞能不能多給資本家們推送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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