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肅貪女英雄」竟是「最貪芝麻官」 索賄2億!無罪被逆轉改判刑10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更一審再逆轉改判王女有罪,判刑10年。(資料照/翻攝畫面)

▲高等法院更一審再逆轉改判王女有罪,判刑10年。(資料照/翻攝畫面)

曾因檢舉前汐止市市長黃建清貪汙的汐止區公所民政課前王玉升,自己竟然也涉貪。被控勾結白手套,助祭祀公業管理人將價值6億餘元的土地轉賣給建設公司,從中索賄2億餘元。一審王女被判刑13年,二審一度逆轉獲判無罪,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再改判王女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

王女曾因檢舉前汐止市長黃建清的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收賄案,使得黃男被依貪汙罪判刑3年,官司還在打。但令人訝異王女自己竟然也涉貪,被外界稱為「最貪芝麻官」。

根據判決,檢方起訴認定王女因覬覦祭祀公業土地買賣利益,自2013年起,與土地掮客李昌諭勾結,由李男當「白手套」,協助祭祀公業管理人蔡宏昇買賣土地,從中獲利。

先是利用升任汐止區公所民政課視導職務審核職權,為蔡男通過祭祀公業保儀大夫規約備查案,讓蔡男得與欣偉傑建設公司談妥6億1500萬餘元轉售土地,使得自己與李男可得2億3115萬餘元仲介利益。

對此王女喊冤,表示2億餘元是合理應得的仲介費,李男要她幫忙保管。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為王女曾檢舉他人貪汙,對自己卻是雙標、玩弄法律,將王女判處有期徒刑13年。

二審高等法院卻認為,白手套李昌諭得取得「仲介費」,是因李男與蔡男早在2010年間就簽訂土地買賣授權書,當時王女並未承辦相關業務,與之後的行為無對價關係,逆轉改判王女、李男、蔡男3人通通無罪。

全案因逆轉判決引爆爭議,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王女和李男確實有共同收賄,蔡男則犯行賄罪,依貪汙治罪條例分別改判王女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李男則被判刑12年6月,蔡男被判刑6年。可上訴。

加入 @setn 好友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