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女開房擁抱吻臉挨告 法官判「兩情相悅」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縣19歲曾女與一名15歲的國三女生談女女戀,兩人相偕摩鐵開房過夜,並有擁抱、親吻臉頰的動作,事後國三女生因此告曾女猥褻。法官認為擁抱、親吻是兩情相悅不構成猥褻,因此判定曾女無罪,仍可上訴。

▲女同志。(圖/攝影者Julie Christine, Flickr CC License)https://www.flickr.com/photos/julie4hire/3401900660/in/photolist-6bBCxE-4bUXr3-4DPKVb-nUfQTJ-acivi-5EyqJ1-aXzRX6-hPPGph-6i4zM-gDuErh-4Mn4qL-5TMu7E-2k7Ws-5NtoW-7AAMS9-Mg69r-497aKi-5Eyq2s-4DfqJ-pmN7TW-6i4Hs-ntGHDU-acikN-5gpCT2-Anuzx-oawJ4p-24zbah-5QfPrm-sMjf1-6i4GF-abSxy-4WGJwJ-6i4Do-6i4zZ-ejLzc3-4WGJuo-4Xa3ej-bPPcbT-59xzJy-cMoH4w-tuC2M-29trdH-74yVUy-6i4H1-6i4AF-6i4D1-6i4AT-62Aa1x-6h72W-26iBgB女女戀,女同性戀,同性戀,同志,女同志

▲示意圖(圖/攝影者Julie Christine,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014年12月,國三女生翹課和曾女相約出遊,國三女生怕家長責罵不願回家,兩人投宿摩鐵。國三女生指曾女擁抱她並親吻臉頰,想要再更進一步時,國三女生便推開曾女,檢察官也參照國三女生所述內容,依猥褻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罪起訴曾女。而曾女庭訊時表達知道國三女生未成年,擁抱和親吻是情侶間的親暱舉止,並沒有要更進一步也沒有猥褻意圖。

宜蘭地方法院法官指出,雖然國三女生尚未成年,與曾女夜宿摩鐵並不恰當,但兩人是情侶,擁抱與親吻是出自情愛,難以認定是要滿足色慾,不應被評為猥褻行為,且這些舉動並不構成犯罪,因此判定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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