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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獵地」比判刑更痛!中市黎明重劃弊案 市價50億精華區土地全沒收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市黎明自辦重劃區弊案,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市價50億、9150坪的精華地段土地全數沒收。(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市黎明自辦重劃區弊案,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市價50億、9150坪的精華地段土地全數沒收。(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爆發弊案,台中地院一審罕見判決,將承辦的富有土地開發公司名下,位於台中市西屯、南屯區精華地段「交六」(環中路以西、市政路以南),市價高達50億約9150坪的土地(30248平方公尺)全數沒收。案件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維持沒收的原判,不得上訴,法官認為「以徹底剝奪被告等人之犯罪所得,藉以預防並遏止重劃弊案再度發生」,曾擔任富有土地開發公司董事長、顧問的前立委楊文欣判決4年10個月徒刑。

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案,佔地186公頃,地主有2600人,是全台規模最大的自辦重劃案,但有「中霸天」之稱的長億集團,和富有土地開發公司虛設人頭地主共468人,每位人頭地主的土地,大約僅相當於1張A4紙張大小。

特偵組調查,被害地主多年前檢舉,楊天生等人涉嫌虛增工程款,低估重劃後地價,藉此向台中市府詐取1萬2千坪的抵費地,另外還向地主詐取20%土地,變賣圖利,又製作不實土地分配清冊,涉嫌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罪。

法官一審判決沒收土地,而不是沒收虛列的13億元,主因是認為這些人目的是「獵地」,土地上漲的利益,遠超過13億元,榨取的「抵費地」才是真正犯罪所得,由於近年來台中市土地飆漲,因此沒收這些土地,對犯罪者來說「可能比被判刑還要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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