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公寓樓上漏水不修擾鄰 她裝球閥害租客2天沒水可用下場慘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公寓普及,卻也出現許多跟鄰居間的糾紛。示意圖。(圖/資料照)

▲公寓普及,卻也出現許多跟鄰居間的糾紛。示意圖。(圖/資料照)

台中市蔡姓婦人因樓上林姓鄰居家中漏水,廢水往她家流。她氣到找工人在天花板安裝球閥,讓樓上的排水管、化糞管不通長達2天,導致租客無法使用。林婦怒告蔡婦強制罪,一審獲判無罪,更一審判30日拘役。易科3萬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家住台中市區某公寓2樓的蔡姓婦人,因為樓上3樓漏水。由於3樓屋主林婦將房子租給余姓房客,她認為林都不修理導致漏水,109年8月22日找來水電師傅在住處天花板,安裝球筏設置。林婦房子的排水管、化糞管遭截斷,導致余姓房客有2天時間無法用衛浴設備、沖馬桶。

林婦找水電師傅察看後,發現是蔡婦所為,報警提告觸犯強制罪。蔡婦雖承認有找水電師傅裝設球筏,但否認有強制罪犯行,辯稱找師傅是要修繕漏水問題。

一審認為,強制罪要成立,必須要行為人對被害人施以強暴、脅迫,導致被害人自由意志有妨害時才成立。蔡婦加裝球閥阻礙用水,屬於民事糾紛,判蔡婦無罪。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強制罪是指使用強暴手段,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即構成,而蔡婦在未告知林婦前提下,擅自安裝球閥,妨害林婦與房客使用衛浴、排放廢水的權利,構成強制罪,判拘役55天,得易科5萬5千元。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法官認為,原判決認定此案中,蔡婦行為有妨害林婦、房客權益有疑義,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蔡婦行為僅妨害余姓房客使用衛浴設備、排放生活廢水的權利,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30天。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北市西門町燒肉店竄火 店家急疏散上百人圍觀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