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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幼兒園案新北地檢不起訴 王薇君代家長發4點聲明「將再議」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新北幼兒園案事件日前引發社會矚目。(圖/記者林柏廷攝影)

▲新北幼兒園案事件日前引發社會矚目。(圖/記者林柏廷攝影)

新北市板橋私立幼兒園日前疑似餵藥案,引發社會矚目;新北地檢署今(12)日宣布此案偵結,證據不足不起訴。對此,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傍晚代家長發布不當體罰等三大聲明,表示感謝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件的辛勞,但本案仍有爭議,家長們會繼續透過再議的方式來查明真相。

據悉,整起事件為該幼兒園3名家長今年5月向警方報案,稱幼兒園不當餵食孩童不明藥物,導致孩童出現不良反應,加上園長在內的幼保人員疑似對孩童施以不當管教,全案曝光。該案歷經2個多月沸沸揚揚後,新北地檢署今宣布此案偵結,對幼兒園園長及幼保人員等9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新北市教育局則回應,先前地檢署已公告36位幼童的毛髮檢測結果未檢出巴比妥類與苯二氮平類等47種藥物,今日新北地檢署公布偵查結果為不起訴處分,期待讓校園回歸以孩子為中心的教育初衷,親師互信合作,還給幼教界純淨的教學環境。

王薇君代家長發出聲明,表示將申請再議。(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王薇君代家長發出聲明,表示將申請再議。(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對於新北幼兒園案,王薇君日前曾痛批新北市長侯友宜根本假道歉、潑髒水外;上週更帶著案事發家長至監察院陳情。她12日傍晚代家長發出以下聲明:

一、 關於不當體罰部份

(一) 地檢署稱「又本件其餘到庭之該幼兒園幼童於偵查中均明確表示幼兒園教師不會打人等語;其等家長於警詢及偵查中亦皆陳稱未曾聽過孩子反映遭幼兒園教師體罰等語。」等語,表示其餘到庭幼兒園幼童於偵查中明確表示幼兒園老師不會打人云云。惟地檢署先稱「幼童記憶本易隨時間更迭或受他人影響而有誤植」而認為幼兒陳述不可採納,卻又在針對「未聽聞孩子遭幼兒園教師體罰」之部份,突然認為幼兒陳述可採納,顯有矛盾。

(二) 多名幼兒不單單是陳述有同學遭某位老師打,甚至具體指述遭某位老師處罰的情況。而本件到庭幼兒有37餘名,不全同處在一個班級之內,地檢署所稱「其餘到庭之該幼兒園幼童均明確表示幼兒園教師不會打人」之內容,是否與該些陳述曾遭老師打的幼兒同班?倘若該些指述老師未體罰之幼兒與陳述遭老師打的幼兒不同班,又如何能拿二者作為互相驗證之理由?倘若該些指述老師未體罰之幼兒與陳述遭老師打的幼兒同班,又為何表示曾遭老師打的數名幼兒陳述卻不可採?

二、 關於藥物部份

(一) 送檢毛髮採樣時間晚於家長驗尿、驗血時間,幼兒體內毒素本已微量,而是否已因為時間而代謝、毛髮清洗而未檢出,在沒有看到地檢署檢驗報告及方法之前提下,實無可得知。

(二) 家長第一時間帶幼兒去專業檢驗所及醫院進行驗尿、驗血,縱果如新聞稿所稱驗出不能排除是誤差,但該誤差卻同時出現在數名幼兒、專業檢驗所及數間醫院上?倘地檢署單純以這種說法完全排除第一次檢驗結果,無異表示檢驗所及醫院進行驗尿及驗血之方式完全不可信。

三、 根據幼兒體內有檢出毒物成份的時間往前推估,本案確實不存在教室監視器畫面

(一) 地檢署雖稱「其於4月中旬因其他原因拆除教室監視器,並非為了湮滅證據。」等語,惟數名幼兒做出一致服用彩虹藥水的陳述,也清楚的說明該些藥水的味道不是一般吃感冒藥的味道,而根據幼兒體內有檢出毒物成份的時間往前推估,該段時間就是沒有教室監視器畫面。

(二) 另針對本案爭議,地檢署與新北市政府進入幼兒園調查的時間並不一致,教室監視器究竟是因為接到通報而刪除,還是如地檢署所稱因其他原因而拆除監視器,實無所知。

四、 家長們感謝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件的辛勞,但本案爭議既有上述的疑點,家長們會繼續透過再議的方式來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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