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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麵中下藥再絞殺嫩妻判18年 狠夫「抄佛經」拚交保

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游男殺沈女的前1個月還恩愛到烏來遊玩(圖/翻攝游男臉書)

▲游男殺沈女的前1個月還恩愛到烏來遊玩(圖/翻攝游男臉書)

桃園市1名游姓男子(28歲),因不滿當時妻子沈姓女子(22歲)外遇還提出離婚,游男在2022年9月1日在其泡麵下安眠藥,沈女睡著後,拿電線纏繞在妻子頸部,妻子雖然疼痛驚醒,但游男仍不顧妻子掙扎,讓其窒息而死,事後想共赴黃泉伴屍24小時後倖存。一審遭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18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本月25日羈押期將屆滿,高院開庭問訊時,游男表示在監期間都有「抄佛經」請家人火化、迴向給妻子,盼法官能讓他交保照顧家人。

游男常在臉書放閃(圖/翻攝游男臉書)

▲游男常在臉書放閃(圖/翻攝游男臉書)

游男與沈女相識多年,育有1子,沈女因結識新歡要求離婚,游男因不滿沈女要離婚,開始策畫準備殺妻。去年8月,他先上網購買安眠藥,9月1日晚間趁妻子吃消夜時,將安眠藥摻在沈女的泡麵裡,等人入睡後,再拿電視線緊勒沈女頸部,造成沈女窒息而亡。案發後,游男企圖輕生,並向家人告別,直到隔天游父發現游男遲遲未接電話,因此跑到到住處查看,發現媳婦被殺死才趕緊報案。

游男被捕偵訊時自白犯行,稱因不滿妻子另結新歡,情緒失控才會動了殺人念頭。檢方認為游只因夫妻感情不睦,就以電視線絞殺髮妻,但他犯後想尋短,並坦承犯行,可見良心未泯,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游男18年徒刑。案經上訴,因羈押期將屆,高院昨天下午開訊問庭,檢察官認為羈押原因仍在,應繼續羈押。

游男開庭時希望交保,他表示反省很久,覺得很後悔,在監所裡也都有抄佛經寄回家,請家人幫忙火化、迴向給妻子,也希望盡力彌補岳父岳母,願意戴電子腳鐐,希望能給他一次機會。

據了解,游男與死者沈女2人交往甚久,當時2人經常臉書上放閃,幾乎滿滿都是2人、全家的合照。妻子還曾在臉書寫上,「總而言之你是風,我是雨,怎麼樣也分不開」,「我這輩子只會愛你啦」。丈夫則是案發當年8月在臉書寫前往烏來老街共度七夕時,還相約冬天再去住一晚,誰知道冬天到來時2人已天人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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