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下場如何?台灣隨機殺人案7年發生6起 造成至少9死

記者葉立斌/綜合報導

相信大家的FB上都充滿了內湖隨機殺女童案的報導,而從2008年秋葉原隨機殺人案後,「隨機殺人」這個詞已不再是推理小說中的虛構劇情,而是可能發生在現實當中的。台灣曾發生過哪幾件類似案件呢?

2009黃富康砍殺房東

▲​圖/三立新聞資料照片

2009年,黃富康假稱看房子,在房東帶看時偷襲,且砍刺不只一刀。過去在台灣發生的案件多為情殺、財殺或仇殺,因此這起案件引發社會矚目,是台灣第一宗隨機殺人案。(順帶一提,犯人偵訊時提到這是看了某部漫畫才動起這個念頭)

黃富康原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在二審時改判無期徒刑。在2012年更二審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2009隨機劃頸案

同年5月,新北市一名男子持美工刀在公園劃傷一名婦人頸部。他被高院以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

2012湯姆熊刺殺男童案

▲​圖/三立新聞資料照片

2012年,台南市發生曾文欽隨機殺人案,在電子遊藝場,曾嫌將十歲男童誘騙至公廁並殺害。檢察官求處死刑,但因當時社會普遍認為,死刑的判決應更加謹慎,台南地方法院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察官不滿,持續上訴。

因案發地點在電子遊藝場,市府在2012年12月21日,明訂以後電子遊藝場想申請經營,需距離學校、醫院1千公尺。

2013週日殺人魔

2013年3月底的台南市,被稱為「週日殺人魔」的涂嘉文,吸食強力膠後持刀攻擊路人,造成1死2傷;後台南地院引用國際兩公約,判他無期徒刑,本案仍上訴中。

2014江子翠隨機殺人案

▲​圖/三立新聞資料照片

2014年的捷運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的慘劇,檢方認為他犯下4項殺人罪、22次殺人未遂罪,符合「大規模殺人」,求處死刑。到了2015年3月6日,新北地院一審宣判鄭捷4個死刑,以及殺人未遂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至8年不等。

2015文化國小隨機殺人案

▲​圖/三立新聞資料照片

2015年5月29日,龔重安翻越文化國小後門圍牆,躲進女廁並刺殺8歲女童,之後打110自稱犯案。女童送至台北榮總急救,隔日在主治醫師邊說邊落淚下,宣告不治。今年2月26日,士林地院一審宣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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