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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趁尪出差邀小王回家「滾床單」 綠帽夫看監視器崩潰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人妻發生婚外情被丈夫抓包。(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人妻發生婚外情被丈夫抓包。(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許姓人妻自2020年起與一名黃姓男子發生婚外情,許女頻繁在深夜與小王通話及討論開房等話題,甚至還趁陳姓丈夫出差時,邀小王到住處過夜,東窗事發後,陳姓人夫對黃男提告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裁定黃男應賠償35萬元。

陳男主張,2013年和許姓妻子結婚一起住在公司的宿舍,妻子自2020年10月起,頻繁以手機和LINE與因工作認識的黃姓男子通話、聯繫,妻子親暱稱呼黃男為「老公」,兩人常在深夜甜言蜜語,甚至討論開房等事。

此外,2021年2月、7月、8月間,陳男透過監視器和錄音設備,發現黃男趁他出差不在住處時,跑去和其妻約會過夜,最終導致夫妻失和離婚,因此向黃男求償100萬元。

黃男應訊時辯稱,與許女僅朋友關係,因得知許女心情不佳,才會前往其住處探視、傾聽心事,並未有踰矩行為。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未經妻子同意在住處裝設攝影機,蒐集妻子與周遭人士的非公開活動與談話,有違隱私權保障的立法意旨,因此不得引為證據使用。

不過法官認為黃男與陳妻通話次數及頻率過高,已經逾越一般普通男女正常社交往來關係,且與陳妻孤男寡女共處一夜,顯已逾矩侵害到陳男的配偶權,判黃男應賠償35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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