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肯亞案 前藍委:如果真是詐騙集團,將丟盡台灣人的臉!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肯亞案引發關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4)日都邀請相關部會官員進行報告並備詢,但此時也有另一種聲音出現,前國民黨籍立委吳育仁就直言,被遣送到中國大陸的台灣人,他們是罪犯嗎?如果他們真是詐騙集團,將丟盡台灣人的臉。

肯亞案押台人 公安部:將追討詐騙贓款

吳育仁指出,肯亞法院要求他們21天內離境,肯亞警方卻和中國大使館合作,強押他們上了飛往北京的飛機。他說,2014年底,他們就被肯亞逮捕。台灣沒人關注,家屬也悶不吭聲,似乎怕人知道,但中國一直很積極。他們回台灣可能無罪,若去中國大陸,恐怕要判無期徒刑。

2014年12月,北京方面就透過外交和司法管道,要求肯亞政府遣返76名涉案華人回中國受審,理由是他們透過電信和網路詐騙了中國人民超過一億人民幣;但是,肯亞法院拒絕北京的要求,堅持這群人先要在肯亞受審。這一點,肯亞司法單位似有骨氣。

2015年1月初,中國外長王毅專程到肯亞,要求肯亞政府盡速將人犯送回中國北京受審,肯亞仍堅持自己司法管轄權。

吳育仁說,近年來,中國和肯亞一直就引渡條約進行會談,但是尚未簽訂。

他指出,中國在肯亞的大使館有兩百多位工作人員,台灣和肯亞沒有外交關係,也無設代表處,僅由一千多公里外的駐南非代表處來協助僑民。換言之,國際上的現實,「他們人多,我們沒人」。

中國駐南非大使館人員,緊盯肯亞司法審判進度,就是要讓受詐騙中國被害者的正義獲得伸張。

吳育仁認為,當肯亞法院審理本案時,北京當局就應先和台灣政府依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和司法互助協議,討論這些台灣犯罪嫌疑人如何進行兩岸司法互助,而不是直接強押送至北京。

跨國犯罪常涉及管轄權競合,因為有犯罪行為地、結果地、被害人國籍、犯罪行為人國籍等因素。跨國打擊犯罪應以有效制裁犯罪者,為重要考量。「只要中國大陸能夠依據兩岸協議辦事,我相信,大家都不想讓涉嫌犯罪的詐騙人渣逍遙法外」。

他指出,2011年2月2日菲律賓將台灣人犯遣返北京,引發台灣政府抗議,菲律賓派特使來向馬總統說明,經兩岸交涉四個多月後,台灣人犯回台灣受審。因此,原本規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和司法互助的協議,發展出第三地犯罪,嫌犯各自帶回的「菲律賓模式」。此後,菲律賓便以此作為遣返的原則,沒有再發生「誤送」的烏龍事件。

國際媒體大量報導台灣政府抗議中國綁架台灣人至北京審判的新聞,包括路透社、英國BBC、澳洲雪梨早報、肯亞的肯亞人新聞等,凸顯兩岸外交關係上的複雜性,以及中國外館的行為如同是綁架,違反人權。

肯亞和中國無引渡條約,因此,中國大使館和肯亞警方串通,把台灣人遣返至中國受審。

吳育仁也說,「我們都痛恨電訊和網路詐騙,但是,我們也要抗議中國大陸未依正常程序和管道,在境外強押台灣人至北京審判」。

對於有人說,這是兩岸九二共識惹的禍。吳育仁則認為,這扯太遠了,國際場合中,中國大陸一直沒鬆手。「在肯亞,中國和台灣的外交官比例,是20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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