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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新北童探天窗看風景 三重警:「非民眾可檢舉條文」無法舉發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男童將頭探出車外。(圖/翻攝自交通違規舉發教學(公開版))

▲男童將頭探出車外。(圖/翻攝自交通違規舉發教學(公開版))

新北市三重有民眾昨天(7日)下午行經中山橋時,發現一部行駛中的豪華休旅車,車內一名男童將頭探出天窗,四處張望看起來十分危險,將影片上傳到臉書社團,對此,三重警方指出,經檢視影片該駕駛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但由於所違反的條文並非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因此不符合違規舉發要件,無法據以舉發,三重警方也呼籲民眾務必繫緊安全帶,或是使用適合的兒童座椅,以確保安全。

有網友在「交通違規舉發教學(公開版)」貼文指出「小孩沒用安全帶已經很危險了,還讓他站在車裡身體露出一半來,這樣已經觸法您知道嗎?」透過畫面可見,昨天(7日)下午4時許,一部休旅車行經三重中山橋時,車內的小朋友將上半身探出天窗,四處張望欣賞附近的風景,整個過程至少有3分鐘之久。

男童探出頭張望。(圖/翻攝自交通違規舉發教學(公開版))

▲男童探出頭張望。(圖/翻攝自交通違規舉發教學(公開版))

對此,三重分局檢視影片後表示,該休旅車駕駛行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第31條1項「汽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或第31條3項「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情形。

三重警方也說,本案並未接獲相關報案,載運人客不穩妥的部分未有明顯危險情狀,同時上述條文非屬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故本案不符合交通違規舉發要件,無法據以舉發。

三重分局也呼籲,車輛行駛時,前、後座乘客務必繫緊安全帶,或是使用適合的兒童座椅,確保行車途中遭遇任何路況時,能保護乘客安全,避免憾事發生。

男童疑似還朝後方比YA。(圖/翻攝自交通違規舉發教學(公開版))

▲男童疑似還朝後方比YA。(圖/翻攝自交通違規舉發教學(公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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