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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E奶榨汁姬」網PO露奶照惹爭議 法院認證犯這條罪判刑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張女幫飲料店宣傳上傳猥褻照引發議論,遭警方盯上送辦。(圖/翻攝自推特)

▲張女幫飲料店宣傳上傳猥褻照引發議論,遭警方盯上送辦。(圖/翻攝自推特)

台中市張姓女子網路自封「E奶榨汁姬」,經常分享胸部裸照,甚至幫某飲料店宣傳時,還拍攝被男客摸奶照片上傳,引發網路議論,遭警方依法送辦。台中地院審結,認為張女的行為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但犯後坦認犯行,依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拘役40日,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法官認為張女連續多日上傳猥褻照供人觀覽,依法判刑。(圖/翻攝自推特)

▲法官認為張女連續多日上傳猥褻照供人觀覽,依法判刑。(圖/翻攝自推特)

判決書指出,25歲張女今年5月16日至21日,分別在住處上網使用社群網站Twitter(現為X平台),以「E奶榨汁姬台中北區工作室群組歡迎加入」當帳號暱稱,並將自己裸露胸部的猥褻照片上傳到個人頁面上,供不特定多數人看,遭警方網路巡邏發現,依法送辦。

張女在偵查庭時向檢察官坦承不諱,並有其社群網站猥褻照截圖佐證。檢察官認為,張女張貼裸露胸部影像可供不特定網路使用者連結點選以觀覽,客觀上足以滿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物品。由於任何人都可以瀏覽張女的Twitter頁面,無法有效隔絕未成年人或無意接觸、觀覽的成年人,最後依5個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嫌起訴張女,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後認為,張女連續5天多次上傳、張貼猥褻照片,應是單一犯意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應論以接續犯為1罪。她利用高度散布性的網路張貼猥褻影片供人觀覽,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她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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