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場如何?鄭捷關鍵生死判 最高法院10點揭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兇手鄭捷一、二審皆被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7日第一次傳訊鄭捷,召開生死辯論庭,今(22)日上午10點將三審宣判定讞。

鄭捷犯案遭警方逮捕後,被押往江翠派出所進行偵訊,坦言犯案時攜帶2把水果刀、1把瑞士刀,從小學就有殺人的想法,甚至表明:「我從小學時就想自殺,不過沒有勇氣,只好透過殺人被判死刑,才能結束我這痛苦的一生」。

▲圖/資料照

2014年5月22日,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鄭捷,羈押於土城看守所,編號1892。7月21日偵結起訴,檢方以犯下4次殺人罪、22次殺人未遂罪,請求地方法院處以死刑。

2015年3月6日,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鄭捷4個死刑,並根據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10月30日二審宣判,判決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加入 @setn 好友 #鄭捷遭槍決伏法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