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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里長里民赴中疑受中共「落地招待」 外傳其他區也有人數恐攀升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中檢針對台中部分里長里民接受中共落地招待涉嫌介選,進行約談。(圖/記者李忠憲拍攝)

▲中檢針對台中部分里長里民接受中共落地招待涉嫌介選,進行約談。(圖/記者李忠憲拍攝)

中國招待介選案件驟增,台中地檢署接獲情資,滯留中國當「廈門市集美區政協委」的台灣人黃毓勉,涉嫌接受中共指示,安排台中市8位里長與28位里民共36人,暢遊廈門4天3夜,中共官員疑似「落地招待」,過程中請求支持特定立委或總統候選人。中檢28日進行首波約談,複訊後諭令涉案里長3萬至10萬元交保或限制住居,里民請回。中檢雖不願透露,但仍持續約談,涉案人數恐再攀升。

台中地檢署昨日第一波傳喚里長與里民,主要集中在北區、北屯與西屯,分為2個赴中旅遊團。時間分別是10月31日至11月3日,以及本月7日至10日。2團都是4天3夜,地點是中國廈門,但實際上台中市里長赴中旅遊團,恐不只這兩團。

中檢表示,滯留中國的台中市裕典旅行社負責人黃毓勉有中國「廈門市集美區政協委」身分。黃涉嫌接受廈門市「台辦辦公室」官員指示,透過張姓員工安排上述36人到中國。相關人抵達廈門市集美區後,以「兩岸社區交流座談」之名,與中共官員會面。現場更推薦支持特定的總統或立委候選人,「以此不正利益,行賄有投票權之里民」。

據了解,4天3夜的廈門遊行程,團費約2萬元起,但這些人卻只繳交7500元團費,其餘疑似由中共官方落地招待。

中檢表示,相關人涉犯包括《反滲透法》第7條「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受滲透來源委託指示或資助,對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等罪名。

外傳除了這三區的里長里民涉嫌接受招待前往中國,還有其他行政區也涉案。而昨日被傳喚的里長與里民是否同為廈門市「台辦辦公室」,指示黃毓勉邀請安排,還是有其他中共官員主導,中檢對此表示無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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