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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純遭判賠1.5萬!敗訴週刊再上訴 聲請釋憲「判決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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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藝人鄭家純(雞排妹;現更名:鄭采勻)與週刊之間的官司。根據報導,鄭家純在2018年被週刊拍到與一名男子進入飯店停車場,週刊以「新歡已有未婚妻『想趁防疫期間去弄胸部』疑雞排妹與男方對話流出」為標題刊登,使她被指責是小三。鄭家純因此控告週刊內容不實求償60萬元,同時也將新聞照片放在個人社群公開,引起週刊反告,指控她侵害攝影著作重製權及姓名表示權。 在此後的官司中,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定鄭家純有侵權故意行為,判她賠償週刊方1萬5千新台幣。然而,鄭家純不滿這個判決結果,聲請大法官釋憲,主張判決有失基本權衡的重大錯誤。然而,憲法法庭最終裁定未受理此案,沒有具體指出鄭家純主張的權利錯誤或疏漏,依先前判決施行賠償。 這篇文章完整報導了鄭家純與週刊之間的官司始末,並提到了鄭家純聲請大法官釋憲的結果。報導中並沒有對鄭家純的行為作出價值判斷,只是客觀呈現了案件的相關情況和判決結果。這樣的報導符合新聞專業的原則,讓讀者能夠清楚了解事件的背景和發展。

這篇文章報導了藝人鄭家純(雞排妹;現更名:鄭采勻)與週刊之間的官司。根據報導,鄭家純在2018年被週刊拍到與一名男子進入飯店停車場,週刊以「新歡已有未婚妻『想趁防疫期間去弄胸部』疑雞排妹與男方對話流出」為標題刊登,使她被指責是小三。鄭家純因此控告週刊內容不實求償60萬元,同時也將新聞照片放在個人社群公開,引起週刊反告,指控她侵害攝影著作重製權及姓名表示權。 在此後的官司中,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定鄭家純有侵權故意行為,判她賠償週刊方1萬5千新台幣。然而,鄭家純不滿這個判決結果,聲請大法官釋憲,主張判決有失基本權衡的重大錯誤。然而,憲法法庭最終裁定未受理此案,沒有具體指出鄭家純主張的權利錯誤或疏漏,依先前判決施行賠償。 這篇文章完整報導了鄭家純與週刊之間的官司始末,並提到了鄭家純聲請大法官釋憲的結果。報導中並沒有對鄭家純的行為作出價值判斷,只是客觀呈現了案件的相關情況和判決結果。這樣的報導符合新聞專業的原則,讓讀者能夠清楚了解事件的背景和發展。

問答

Q1:根據新聞內容,鄭家純起訴週刊的原因是什麼? a) 週刊未經授權使用她的照片 b) 週刊刊登不實內容造成她的名譽受損 c) 週刊侵害了她的著作權 正確答案:b) 週刊刊登不實內容造成她的名譽受損 Q2: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a) 判鄭家純支付60萬元給週刊 b) 判鄭家純支付1萬5千元給週刊 c) 不受理鄭家純的控告,她必須支付1萬5千元給週刊 正確答案:b) 判鄭家純支付1萬5千元給週刊 Q3:大法官釋憲的結果是什麼? a) 全面支持鄭家純的主張,判決有失基本權權衡的重大錯誤 b) 未具體指出鄭家純的主張有何錯誤及疏漏,判定不受理此案 c) 判決週刊侵害了鄭家純的照片攝影著作的重製權及姓名表示權 正確答案:b) 未具體指出鄭家純的主張有何錯誤及疏漏,判定不受理此案

Q1:根據新聞內容,鄭家純起訴週刊的原因是什麼? a) 週刊未經授權使用她的照片 b) 週刊刊登不實內容造成她的名譽受損 c) 週刊侵害了她的著作權 正確答案:b) 週刊刊登不實內容造成她的名譽受損 Q2: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a) 判鄭家純支付60萬元給週刊 b) 判鄭家純支付1萬5千元給週刊 c) 不受理鄭家純的控告,她必須支付1萬5千元給週刊 正確答案:b) 判鄭家純支付1萬5千元給週刊 Q3:大法官釋憲的結果是什麼? a) 全面支持鄭家純的主張,判決有失基本權權衡的重大錯誤 b) 未具體指出鄭家純的主張有何錯誤及疏漏,判定不受理此案 c) 判決週刊侵害了鄭家純的照片攝影著作的重製權及姓名表示權 正確答案:b) 未具體指出鄭家純的主張有何錯誤及疏漏,判定不受理此案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鄭家純(雞排妹;現更名:鄭采勻)擁有天使臉孔及魔鬼身材,闖入演藝圈聲名大噪,憑藉直言、率真性格深受粉絲喜愛,不過人紅是非多,她的一舉一動備受外界矚目;近日鄭家純一件3年前與週刊的官司再度浮出檯面,由於先前遭週刊提告敗訴,爾後再提請大法官釋憲,如今判決結果出爐,被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引發熱議。

藝人鄭家純闖入演藝圈聲名大噪,憑藉直言、率真性格深受粉絲喜愛,一舉一動備受外界矚目。(圖/資料室)

▲藝人鄭家純闖入演藝圈聲名大噪,憑藉直言、率真性格深受粉絲喜愛,一舉一動備受外界矚目。(圖/資料室)

回顧官司始末,2021年鄭家純遭某週刊拍到與一名男子進入飯店停車場,並以「新歡已有未婚妻『想趁防疫期間去弄胸部』疑雞排妹與男方對話流出」為標題刊登,使其背負小三罵名,因而控告週刊內容不實求償60萬元,並將新聞照片放在個人社群公開,於是惹來週刊反告,侵害攝影著作重製權及姓名表示權,依著作權法第88條及第85條規定請求賠償。

鄭家純聲請釋憲結果出爐,仍維持原判決賠償週刊方1萬5千新台幣。(圖/翻攝自鄭家純臉書)

▲鄭家純聲請釋憲結果出爐,仍維持原判決賠償週刊方1萬5千新台幣。(圖/翻攝自鄭家純臉書)

爾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認定鄭家純有侵權故意,未經週刊授權重製照片且未註明出處,侵害照片攝影著作的重製權及姓名表示權,判鄭家純賠週刊方1萬5千新台幣確定,豈料她不服結果,主張判決有失基本權權衡的重大錯誤,聲請大法官釋憲,只是如今聲請結果出爐,憲法法庭指出,並未具體指出其主張所涉權利有何錯誤及疏漏,裁定不受理此案,依先前判決施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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