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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將明定學倫案程序「調查、審議2階段處理」 最快2月公布參考範本

教育部將明定學倫案程序,最快2月公布參考範本。(圖/資料畫面)

▲教育部將明定學倫案程序,最快2月公布參考範本。(圖/資料畫面)

部分政治人物論文抄襲風波引發外界關注學術倫理,教育部將修正學倫案處理原則,明定相關程序,並預計2、3月公布建議範本,讓學校處理學倫案時有參考依據。

不少政治人物陷入論文風暴,讓學術倫理審議受到關注,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等單位於去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提案,呼籲建立制度化的學術倫理審議程序,將學倫案件審理區分為「專業調查、審議決定」兩階段,並由學校建立常設、公開性質的審定委員會。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朱俊彰在今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去年已委託國立大學校院協會針對學倫案研究,教育部也會參考研究報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規範相關程序,學校在處理學倫案時,應先組常設性的委員會進行調查,再提交校內相關委員會審議調查結果。

關於學倫案調查的公布程度,朱俊彰提到,基本上學位論文對檢舉人和被檢舉人兩造仍以公開為原則,至於檢舉人是否自行對外公布調查結果,不在學倫案規範範圍內;由於部分學術專業判斷原則涉及大學自主,教育部會與大學再溝通,預計2、3月會公布範本,以行政指導的方式提供建議,讓學校處理學倫案時有參考依據。

朱俊彰補充說明,過去大學處理學倫案時,有的調查報告很簡單,有的比較詳細,如果內容太簡略,當事人想權益救濟時可能會有困擾,而調查結果沒有詳細說明,也可能造成檢舉人的疑慮,因此教育部才希望統一提供參考範本。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中央大學校長周景揚指出,過去各校處理學倫案作法不一,國大會參考國內外大學作法後,將研究結果提供教育部參考,希望讓各校有參考依據;報告中建議學倫案調查結果仍以「去識別化」為原則,但若學倫案已成為社會重大事件時,就可能很難去識別化,最終如何決議,仍由教育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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