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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完成點交 微風:一切維持現狀

記者陳韋劭/基隆報導

基隆東岸商場已完成點交,微風接手後今天正常營運。(圖/翻攝畫面)

▲基隆東岸商場已完成點交,微風接手後今天正常營運。(圖/翻攝畫面)

基隆東岸商場今天(1日)起已由微風集團正式接手營運,基隆市長謝國樑指出,昨天下午和晚上已逐步完成點交,雖然NET有表達不同的意見,相關爭議可以透過法院仲裁。據了解,微風接手東岸商場營運後,已通知承租商家一切維持現狀,商家可以照常營業。

基隆市府委任律師簡榮宗表示,東岸商場二至四樓的產權,確為基隆市政府所有,基隆市府2015年12月與大日公司簽署「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書」(OT 合約),其中第三條已經約定,大日可以依營運需求,提出商場改善計畫,經市府同意後可以改善、增建,並由大日自費。

大日在2016年6月間提出改善申請,雙方並協議「商場關建完成,於營運期滿後,大日同意將關建完成之商場無償移轉與基隆市政府」。換句話說,東岸商場二、三、四樓是大日必須自費興建的,而且在第一次契約期滿時(2020年12月31日),應該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並沒有所謂「產權爭議」。至於「大日」與「NET」間是否有其他約定?基隆市政府並不清楚。

商場和停車場今天都照常營運。(圖/翻攝畫面)

商場和停車場今天都照常營運。(圖/翻攝畫面)

▲商場和停車場今天都照常營運。(圖/翻攝畫面)

簡榮宗律師表示,從相關書面資料看起來,商場的建築師吳明杰是由大日委託,使用執照也記載,當初增建二至四樓的金額是四千多萬,並不是 NET 主張的近三億。而且依照大日開庭時所說,興建商場大目也有共同出資。所以NET「獨立全額出資」興建的說法,顯然也有疑問。

簡榮宗強調,當初建照記載,建造類別是「增建」,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意思就是,商場二至四樓是建築在原市府所有的一樓及地下室之上,而且商場無論是內部上樓的手扶梯,或是從外側通往三樓的樓梯,都是使用市政府擁有所有權的一樓建物,商場「並沒有獨立的出入口」。因此,無論是依民法第811條之規定,或是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2241號之判決,「增建物」如沒有獨立的出入口,應屬於「附屬物」,而為主建物的一部分,也就是由基隆市政府享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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