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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友爸瞧不起!他要女友「買2房子送自己」:絕對不是為了錢才交往

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女友爸問原po:「要給多少錢才肯離開我女兒」。(示意圖/資料照)

▲女友爸問原po:「要給多少錢才肯離開我女兒」。(示意圖/資料照)

現在不少情侶會簽署婚前財產協議,以免雙方因收入差異過大產生分歧。近日,就有網友抱怨,女友的爸媽嫌棄自己是低收入戶,要求他和女兒分手,就算結婚也必須簽署婚前財產協議。對此,他強調自己並非因為錢才跟女友交往,要求女友買房送他,以免被女友爸爸看不起。文章曝光後,網友紛紛看傻。

日前,就有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指出,與女友交往1年、同居半年,二人目前住在女友買的房子裡。女友是上市公司老闆的女兒,家裡有錢有勢,去(2023)年二人過年時回女友家見父母。女友爸媽得知他來自低收入戶靠補助過生活的家庭,認為沒辦法給女兒幸福,因此要求他與自己的女兒分手,並直接問「要給多少錢才肯離開我女兒」。

原po避免被未來岳父瞧不起,要求女友送自己2套房。(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原po避免被未來岳父瞧不起,要求女友送自己2套房。(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原po憤怒表示,與女友是真心相愛,強調不是為了錢才交往。他解釋,為了避免每次都被爸爸瞧不起,因此決定要求女友把目前二人同居的房子過戶到他名下、給他保障,並且用紅包名義買一間小房子給他。他認為,雖然現在也沒工作、吃喝靠女友,也沒辦法給女友很好的生活品質,不過自己對女友很好,會半夜出門買宵夜、帶生病的女友去看醫生等貼心的事情。

女友爸要求原po簽署婚前財產協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友爸要求原po簽署婚前財產協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友爸媽直言,如果二人要繼續交往、甚至結婚,就要求原po簽署婚前財產協議。對此,他相當不滿,認為跟女友結婚後,就不應該「分什麼你我」,更質疑女友爸媽不能愛屋及烏,根本就是不愛女友的表現。現在,他相當困擾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在不簽婚前財產協議的狀況下,還能繼續跟女友在一起。

貼文一出,就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看不下去,直轟:「嘴巴說一大堆不是為了錢跟女友一起,看來就是要錢而已,有本事自己買一棟給女友,不要肖想女友買給你,畢竟那不是她的錢,如果是我也會希望女兒不要跟你交往,還是爸爸眼光看的深,一間小房子多少錢?很多人也不一定買的起,你要人家送?你要送她什麼?更大房子?」。

另外還有人說:「明明就肖想人家的財產,還說的那麼冠冕堂皇…不是為了她們家的錢,幹嘛叫人家房子過戶給你?看過吃軟飯的,還沒看過連牙齒都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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