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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偷娃娃機商品!遭嗆「不賠100倍就坐牢」媽賠10萬控恐嚇 店家也慘了

記者羅欣怡/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媽媽帶兒子夾娃娃,卻不制止兒子的偷竊行為,遭到店家提告。(示意圖/資料畫面)

▲南投一名媽媽帶兒子夾娃娃,卻不制止兒子的偷竊行為,遭到店家提告。(示意圖/資料畫面)

南投一名廖姓媽媽帶2個兒子到夾娃娃機店,沒制止兒子打開機台的櫥窗,偷走價值共1000元的Hello Kitty巧克力桶以及一架模型飛機,劉姓老闆調出監視器逮人提告,卻在廖女做完筆錄時攔人嗆「不賠100倍就坐牢」,廖女被迫簽下和解書後愈想愈不對勁,反控對方恐嚇取財。南投地院審理後,判劉男6月徒刑,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女去年1月初帶2名孩子到南投一間夾娃娃機店,但過程中發現5歲的兒子打開機台櫥窗,拿走了Hello Kitty巧克力桶以及一架模型飛機,但卻沒有出聲制止,母子3人隨即離開。

劉姓業者發現機台物品短少,於是調出監視器畫面找到廖女涉案,於是向警方報案。廖女在警局做完筆錄離開時,卻遭到業者攔下,要她依照店內規定賠償商品100倍的價錢「否則就坐牢」,雙方約定在超商簽和解書,並簽下4張共10萬元的本票。事後廖女愈想愈不對勁,反控劉男恐嚇取財。

劉男被起訴後反過來找廖女和解,調解後賠她3萬元,廖婦同意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南投地院法官後來以恐嚇取財罪名判處劉男6個月有期徒刑,但因廖女同意給予劉男緩刑的機會,因此宣告緩刑2年

法官也指出,雖和解金3萬元低於劉男所獲賠償(即10萬元)的數額,但因廖女兒子在偷東西在先,本來就應負民事上損害賠償責任,差額部分,雙方既經調解,依協議內容,應作廖女對劉男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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