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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退休警跟里長揪團赴中旅遊介選起訴 他獲交保可回老家過年

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鄭姓退休警與蔡姓里長遭彰化地檢署起訴。(圖/翻攝Google Map)

▲鄭姓退休警與蔡姓里長遭彰化地檢署起訴。(圖/翻攝Google Map)

彰化地檢署偵辦鄭姓退休警察、蔡姓里長涉嫌揪團赴中旅遊介選案,7日偵查終結。檢方認定鄭、蔡2人要求旅遊團成員支持台灣某黨總統候選人,涉犯《反滲透法》等罪嫌,依法起訴。原遭羈押的鄭男,也在晚間裁定10萬元交保。

起訴書指出,鄭姓男子原擔任警察,退休後在中國東莞經營房地產,他同時也是蔡姓里長的同鄉及20多年的好友。然而,鄭男去年11月接受中國「統戰辦黃主任」指示,同月18日到23日免費招待選民前往中國旅遊,並指示招待之人需是有政治影響力的里長及親友,且有投票權之人,以假藉招待旅遊名義,企圖影響其投票意向。

鄭男也幫前往中國旅遊的18人支付每人台幣2萬元,以及每人機票錢2千元人民幣,不正利益共36萬元。

檢方表示,該團出發前成立LINE「東莞旅遊」群組,鄭男去年11月11日就傳訊給蔡姓里長稱,「煩請傳至群組投某某配的票,謝謝」。他又在18日在LINE「東莞旅遊」群組上預告,當天晚宴有「東莞市黃江鎮副鎮長肖某某」跟大家聚餐。當晚鄭男經營的酒店內,除副鎮長肖某某到場外,另有黃江鎮副書記林男等中共政權官方人員陪同用餐。

同月20日晚上,鄭男也在晚宴敬酒時再向團員公開表達及要求團員,支持某黨總統候選人,蔡男則舉杯表示沒問題。

檢方偵結認為,鄭、蔡2人允諾為投票權之一定行使,知悉本次免費旅遊係用以向具有投票權人行賄之不正利益,仍基於投票受賄之犯意而予以收受,將2人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

羈押中的鄭男在移審彰化地方法院後,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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