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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運鵬告徐千晴高院改判勝訴、須賠償15萬 四叉貓:可喜可賀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徐千晴在擔任民眾黨發言人時,在臉書貼文嘲諷鄭運鵬徵才廣告不揭露資訊「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圖/翻攝自徐千晴臉書)

▲徐千晴在擔任民眾黨發言人時,在臉書貼文嘲諷鄭運鵬徵才廣告不揭露資訊「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圖/翻攝自徐千晴臉書)

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不滿前新竹市府發言人徐千晴在擔任民眾黨發言人時,在臉書貼文嘲諷徵才廣告不揭露資訊「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對徐提告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徐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判決還指願所有因他人言論所苦者「離苦得樂」,鄭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定鄭上訴有理由,今(21)上午10時逆轉改判徐必須賠償15萬元,可上訴。鄭運鵬對此表示,必須讓他們經由司法付出代價、了解言論自由的界線,台灣政治風氣才能進步。

網紅四叉貓幫網友回顧事件,去年5月3日,徐千晴在臉書上形容鄭運鵬徵人猶如詐騙集團,鄭運鵬本人去留言指正,但徐千晴沒有要道歉的意思,所以鄭運鵬對徐千晴提告,去年一審鄭運鵬輸了,後來再提起上訴終於在今天逆轉勝,高等法院改判徐千晴要賠給鄭運鵬15萬元,可喜可賀。

網紅四叉貓幫網友回顧事件。(圖/翻攝自四叉貓臉書)

▲網紅四叉貓幫網友回顧事件。(圖/翻攝自四叉貓臉書)

鄭運鵬則回應,多年以來,他的辦公室主任也很難理解他為什麼對這些涉及個人侮辱、恐嚇的發言及網路留言堅持質詢、提告和上訴。

鄭運鵬嚴正表示,他是期待台灣的法治對於「言論自由」在每一個個案中逐漸找到分寸和界線,不能讓國人誤以為「公眾人物就活該」、「在網路發言就無罪」、「匿名帳號就不用負責」。

鄭運鵬也說,台灣民眾黨和柯文哲主席並沒有好好看待發言人的社會責任,以為攻擊他人可以不用查證、長相清秀就言論免責,必須讓他們經由司法付出代價、了解言論自由的界線,台灣政治風氣才能進步。

至於一審自以為教忠教孝的假道學可以超越證據和法律的法官見解,鄭運鵬則直言,希望司法院能有所檢討,這種的法律見解不是清高,是脫離法治莫名其妙。

 

鄭運鵬表示,必須讓他們經由司法付出代價、了解言論自由的界線,台灣政治風氣才能進步。(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鄭運鵬表示,必須讓他們經由司法付出代價、了解言論自由的界線,台灣政治風氣才能進步。(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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