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男突襲員警割喉判無罪 警方:有病就該治療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九月,台南一名菜鳥員警處理違停時,遭領有中度精神障礙手冊的邱姓嫌犯背後襲擊,拿出長刀就往員警脖子劃下,傷口達九公分,當場血流如注。台南地院法官對此判處邱男無罪,須到精神病院強制監護5年,當時受害的警員楊宗憲聞訊後表示尊重判決,警界同仁則認為「有病就該治療」。

男子持刀突襲警 遭長刀割喉9公分

▲嫌犯持刀割向員警頸部。(圖/資料照)

案發當時,邱嫌無預警攻擊楊姓警員,被逮捕時還喃喃自語說「警員對他開槍」,讓眾人相當傻眼,所幸楊姓員警在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而據《蘋果日報》報導,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為邱嫌罹患思覺失調症,無法辨識行為違法,判處無罪,但須到精神病院強制監護5年。

男子持刀突襲警 遭長刀割喉9公分

▲嫌犯罹患精神疾病,遭判處無罪。(圖/資料照)

楊姓員警聽聞判決後表示尊重,認為能活下來就是萬幸,但此事的確在心裡留下陰影,現在對週遭環境會特別留意,尤其注意背後看不見的死角,而警界同仁則對此認為:「有病就要治療,警察只能注意安全、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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