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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賣淫女「馬下風」全裸陳屍套房!恩客不起訴 2賣淫集團成員慘了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當時救護車到場將莉姓印尼籍失聯女移工送醫,但仍宣告不治。(資料照/翻攝畫面)

▲當時救護車到場將莉姓印尼籍失聯女移工送醫,但仍宣告不治。(資料照/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去年4月間,傳出莉姓印尼籍失聯女移工進行性交易後,「馬下風」陳屍屋內的命案,檢警透過房屋承租人等線索,循線找到2名廖姓賣淫集團成員,2人坦承分別負責出面租屋及倒垃圾、購買日常用品,工作2個月分別賺進3萬元與5千元,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風化罪判處2人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未扣案的不法所得均沒收。

判決指出,分別為27、48歲的廖姓男子,與真實身分不詳、暱稱「漢神」及「CHIRCLE BROWN」的應召站成員,由廖男出面,以月租5千元向林姓房東租下三重長壽街一間出租套房,做為「一樓一鳳」地下應召站營業處所,另名廖男則以日薪5百元為代價,負責收拾該垃圾並添購日常用品,「漢神」則是在捷克論壇張貼賣淫廣告。

30歲吳姓男嫖客(吳男涉嫌殺人部分另為不起訴處分)看到廣告後,去年4月14日晚間9時許,以4千元為代價,完成2次性交離開套房後,莉娜因「馬下風」導致心律不整猝死,直到隔天(15日)凌晨1時許,林姓房東前往抄錄電表,發現大門開啟且無人回應,進房一看驚見莉女全裸陳屍房內,後續三重警方追查,先是找上吳姓男嫖客,後續才又找上2名廖男,將2人逮捕後移送法辦。

新北地院法官審酌,2名廖男不思以正道取財,反藉媒介、容留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易以牟利,破壞社會善良風氣,考量2人坦承犯行,因此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2人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2人工作2個月所賺的3萬元、5千元均予以沒收。可上訴。

當時警方獲報到場釐清事發經過。(資料照/翻攝畫面)

▲當時警方獲報到場釐清事發經過。(資料照/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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