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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轟快艇案組「調閱小組」恐違憲!黃國昌嗆荒謬到極點:法學常識不及格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院黨團「司法改革2.0第二波法案 妨害司法公正罪、棄保潛逃罪」記者會。(圖/記者許皓婷攝影)

▲民眾黨立院黨團「司法改革2.0第二波法案 妨害司法公正罪、棄保潛逃罪」記者會。(圖/記者許皓婷攝影)

針對中國快艇越界金門海域翻覆案,民眾黨立院黨團提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向行政機關調閱資料,但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疑,立法院能否針對檢方偵辦中的案件成立調閱小組。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5)日反嗆,荒謬到極點,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也批評,「吳思瑤大概真的不是唸法律的,這部分請她搞清楚。」

民眾黨立院黨團5日召開「司法改革2.0第二波法案 妨害司法公正罪、棄保潛逃罪」記者會,針對吳思瑤質疑成立調閱小組違憲?黃國昌受訪時批評,這樣的論調荒謬到極點,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他指出,吳思瑤援引大法官釋字729號解釋,建議重頭到尾重新讀一次,他直言,這是憲法的ABC,吳思瑤的說法顯示民進黨為了護航行政部門,立委自我閹割國會的調查權,讓人憤怒又遺憾,惡意扭曲法律,凸顯自己法學常識的不及格。

黃珊珊則表示,現在民進黨用「偵查不公開」,但法務部有關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中,針對國家安全跟社會矚目案件,其實是有適度公開說明的必要,意指有必要時可適度公開偵查內容,針對行政部門調閱,這是立院的職權,有無涉及偵查案件,是檢察官的職權,這2個職權並沒有衝突,她認為,此案如果是社會如此矚目的案件,就有公開說明的必要,「這個案子,我們行政機關不是振振有詞地說『海巡署都沒問題』嗎?沒問題的話,就趕快說清楚、讓國人相信,這麼簡單的事情,需要用一個專案報告名稱掩蓋嗎?海委會跟海巡署說成這樣,不是更增加人民疑慮?」

黃珊珊指出,重點是說清楚講明白,沒人會怪第一線海巡人員,但如果有任何程序上誤失或沒給適當裝備,這才是要檢討的事情,「吳思瑤大概真的不是唸法律的,這部分請她搞清楚,可以去請教一下莊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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