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漢因肚子餓偷竊遭逮 義大利法院:為了生存不算犯罪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義大利日前有一名流浪漢在超市偷食物遭逮捕,羅馬最高法院(2)日做出裁決,聲稱若是為了生存而偷竊少量的食物,並不算犯罪,故判定被告為無罪。

超市美聯社/達志影像

▲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一名烏克蘭籍的流浪漢奧斯特利亞科夫(Roman Ostriakov),於2011年時在義大利一間超市偷了價值4.07歐元(台幣153元)的乳酪和香腸,遭到逮捕。

因偷竊罪名成立,奧斯特利亞科夫2015年遭判6個月,罰款100歐元。他的辯護律師提起上訴,指稱奧斯特利亞科夫被發現時,尚未離開超級市場,應屬竊盜未遂。

不過,令人訝異的是,最高上訴法院卻直接推翻之前的判決,判決書稱「若是不吃東西,人將活不下去」、「被告的生活條件和他竊取商品顯示,他只是取走所需的少量食物,來滿足立即且必須的營養需求。」認定他偷食物是出於「生存必要性」,故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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