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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隊官有疏失!虐童案社工被上銬惹議 張榮興:戒具不應暴露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表示帶隊幹部應審酌涉案情節。(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表示帶隊幹部應審酌涉案情節。(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1歲男童凱凱(化名)遭虐死一案,警方將陳姓社工上銬逮捕,藉以釐清訪查過程,工會痛批是取悅社會大眾的表演;對此,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表示,有拘票上銬是沒有問題,但帶隊幹部應審酌涉案情節,本案確實有過當情形,他們將會對幹部進行懲處,未來也會列為案例教育。

據了解,去年9月間,劉姓保母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凱凱,孰料,劉女及胞妹竟凌虐男童致死;今年1月間,台北地檢署約談劉女到案,全案訊後依虐童致死、傷害致死及兒少法等罪嫌聲押禁見獲准。

今年2月間,檢方再約談劉女胞妹到案,同樣聲押獲准;本案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並質疑兒福聯盟訪視報告有造假之嫌,陳姓社工進而遭到約談,檢方複訊後諭令30萬元交保。

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表示,警方上銬過程不符合比例原則,從媒體報導可見,陳姓社工從頭到尾都很配合,並沒有反抗或暴力的行為;檢警故意讓陳姓社工露出手銬,亦讓他們感到不可思議,檢方是不是為了取悅社會大眾而做出這場表演?

台北市警察局張榮興表示,文山二分局偵辦這起命案,並接受台北地檢署指揮,持拘票和搜索票前往兒福聯盟,一舉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全案訊後移送北檢複訊,警方在解送過程當中,有幫社工佩戴帽子跟口罩,確保當事人的名譽跟隱私。

至於使用戒具部分,本局審酌涉案情節,確實有過當的狀況,對於帶隊疏忽的偵查隊長,將會處以申誡處分,未來也會列為案例教育,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使用戒具是依據《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過程中要注意不可暴露當事人戒具,但昨天移送時確實有暴露情形,對當事人的影響很大,依照檢方發出的拘票,警方確實可以上銬,但帶隊幹部要審酌案件情節,因此本案確實有疏失。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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