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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食品級」小蘇打粉、央廚不合格遭重罰144萬 易鼎活蝦發聲明致歉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易鼎活蝦爆出使用未食用級的小蘇打粉,製成蝦餅、調味蝦仁包,蝦捲炸粉遭食藥署重罰,官網發出聲明致歉。(圖/翻攝自易鼎活蝦官網)

▲易鼎活蝦爆出使用未食用級的小蘇打粉,製成蝦餅、調味蝦仁包,蝦捲炸粉遭食藥署重罰,官網發出聲明致歉。(圖/翻攝自易鼎活蝦官網)

活蝦名店「易鼎活蝦」爆出食安問題,食藥署查獲製造廠「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未經許可的「蘇打粉」用於製作蝦餅、調味蝦仁包及蝦捲炸粉等,加上中央廚房複查不合格,合併重罰144萬元。對此,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19日發聲明致歉,表示當下已即刻回收銷毀,並不再使用小打粉於食品中,同時成立食安管理小組,將採取3項措施控管原物料及商品。

易鼎活蝦坦承未察覺進口商進口的小蘇打粉是非食用級,已全面下架商品銷毀。(圖/翻攝畫面)

▲▼易鼎活蝦坦承未察覺進口商進口的小蘇打粉是非食用級,已全面下架商品銷毀。(圖/翻攝畫面)

易鼎活蝦坦承未察覺進口商進口的小蘇打粉是非食用級,已全面下架商品銷毀。(圖/翻攝畫面)

「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19日發出聲明稿指出,本公司以食品安全為第一優先,針對「油炸蝦餅」,製造過程使用「鐵鎚牌小蘇打粉」品項,在過程中未察覺進口商,將此品項以非食品級申報,造成疑慮,本公司深感遺憾,也向消費者表達歉意。

目前已全力配合主管機關指示,當下即刻回收銷毀,並不再使用小打粉於食品中。同時成立食安管理小組,並採取以下措施:
1、定期檢驗原物料及商品,並導入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2、不定時委聘第三方品檢人員,自主稽查食品製作環節。
3、官網將建立「食安專區」公告原物料檢驗證明。

另外,關於中央廚房廠區缺失處,已全力配合主管機關實施改善,直至符合HACCP食品安全認證制度及生產製程,落實安全規範及品質。在此,我們誠摯地表達深切歉意,未來我們將全力為食品安全嚴格把關,以確保食安無虞。
 

「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廚房的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複查不合格,裁罰48萬元。(圖/翻攝畫面)

▲▼「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廚房的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複查不合格,裁罰48萬元。(圖/翻攝畫面)

「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廚房的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複查不合格,裁罰48萬元。(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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